朴槿惠案周五宣判 法院批准電視直播
[2018.04.04] 發表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受賄及濫權案周五(6日)宣判,朴槿惠早前向法院遞交親筆信,表明不希望宣判過程被直播。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周二(3日)表示,基於國民知情權及公眾利益,將批准電視直播朴槿惠案判決過程。
根據韓國大法院去年8月起實施的《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修訂案規定,即使未獲得被告同意,審判長亦可基於符合公共利益等原則,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此案是自法院修改規則以來,首次批出直播決定。
朴槿惠去年4月因閨密干政醜聞,被控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18項控罪。今年年初,她再捲入國情院受賄案和干涉選舉案,被加控3罪。其閨密崔順實2月已被判囚20年,當時法院表示尊重被告人意見,沒有允許電視直播。
外界估計,朴槿惠量刑會較崔順實重,但面臨終身監禁的可能性不大,檢方此前已要求法院判處她入獄30年。(韓聯社╱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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