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動投資收入」徵稅 小商戶要求「稅改」再修訂

[2018.03.29] 發表
財長莫奈。(明報圖片)
有特許會計師指出,修改後的稅例小型商戶應可以接受。(明報圖片)

【明報專訊】聯邦財長莫奈(Bill Morneau)去年中提出稅務改革﹐包括被動投資收入(passive investments income)徵稅問題﹐引起小商戶強烈不滿﹐莫奈聽取意見後﹐將修訂略作修改﹐但小商戶公平稅務聯盟(Coalition for Small Business Tax Fairness)研究過新修訂版後﹐昨日表示新稅改對部分小商戶不公平﹐促請莫奈作更多修訂。

所謂被動投資收入包括銀行利息、股息、物業出租收入等。按原有稅例﹐小商戶的主動生意收入(active business income)應繳稅率較一般個人收入為低﹐但低稅率只以小商戶賺取的首50萬元為限。

今年3月公布的聯邦預算案中﹐雖聽取民意﹐修改被動投資收入的繁複徵稅方法﹐但小商戶享受的低稅率則會受限。

聯邦政府將設立5萬元的小商戶被動投資收入門檻。即小商戶的被動投資收入超過5萬元門檻時﹐每多出1元﹐小商戶可獲低稅率的主動生意收入便減少5元。以此推算﹐如若被動投資收入達15萬元時﹐可享受低稅率的主動生意收入便為零。

特許會計師梁萬邦表示﹐新修訂的稅改是容許小商戶保留流動資金﹐以作不時之需。他假設小商戶擁有250萬元的被動資產﹐銀行利息為2%﹐每年被動投資收入便有5萬元﹐這筆流動資金對一般小商戶來說應該足夠。

但梁指出﹐此例則不利一些如律師樓或醫務所等小型公司﹐因為他們都是高薪專業人士﹐年收入高﹐但所需的流動資金其實有限﹐他們將累積得來的財富作進取的投資﹐卻借小商戶低稅率來避稅。有關稅例正好針對這類商戶。他認為修改後的稅例還可以接受。

但由73個全國組織、代表數以十萬計小商戶組成的小商戶公平稅務聯盟則認為﹐稅改的修訂版雖有改善﹐但同時又對另一批小商戶不公。

加拿大獨立商戶聯會(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主席凱利(Dan Kelly)亦表示﹐預算案中提出稅改是對現擁有被動資產的小商戶的一種懲罰。因他們或無法享受小商戶的低稅率﹐而這些被動投資收入都是小商戶多年來累積得來﹐以作不時之需﹐又或投資在未來僱員身上。

聯盟已去信莫奈﹐促請政府盡快就修訂後的稅例如何影響經濟進行評估﹐並在完成評估前﹐延遲執行稅改。

聯盟的建議包括聯邦政府暫緩執行被動投資收入方面的新稅例﹐即使要執行﹐亦必須確保過去有關投資收入可獲豁免。

另外﹐延遲推行分報入息稅例新修訂條例至少到明年1月1日﹔在新例中﹐考慮讓配偶的收入及分紅獲得全面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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