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晤勞資 商對}新方案
【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日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新方案,政府今日將分別與商界及勞工界就此討論。據了解,方案包括政府將財政承擔加碼至約170億元,並將補貼過渡期增至12年,而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維持不變。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和工業界(二)議員吳永嘉昨日在立法會特首答問會上對相關方案表達不滿;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鄧家彪則說,對以劃線形式、逐步落實取消對}是「勉強接受」。
政務司長張建宗、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早會先與立法會商界及五大商會等代表會面,之後再與勞工界包括3名勞工界議員及6個勞顧會勞方委員會面,討論強積金對}方案。
倘12年用盡170億 政府願再注資
據了解,政府提出的新方案中,政府除加碼承擔外,僱主需額外供款1%至處理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專屬戶口,若戶口有全公司僱員年薪總額15%,則毋須再供款;政府補貼的12年過渡期中,首5年若公司要作對},政府會補貼賠償金額的一半,隨後會遞減,到第12年時,政府的補貼會不足一成。另外,政府的承擔亦會有第二重保障,若僱主戶口不夠支付僱員的長服金和遣散費,政府會再就差額出資一半,餘額由僱主承擔。據悉,若政府承擔的約170億元在12年過渡期間已用盡,政府願意再注資。
鍾國斌﹕要永久方案 非過渡方案
鍾國斌昨早在答問會上向特首林鄭月娥表明,流傳的取消對}方案是偏幫勞工界,商界不接受,又希望有永久解決方案而非過渡方案。林太強調政府有能力和政治決心解決問題,稱12年過渡期只是方案其中一個設計,即使今日有對}安排,僱主處理長服金、遣散費都不是完全靠強積金對},有部分要由僱主自行承擔,若方案中僱主對長服金和遣散費百分百不用付出,而是由基金或第三者支付,與今日做法便有偏差。
鄧家彪﹕已為釋善意退了一步
吳永嘉批評政府即使加碼承擔,但不肯放寬計算長服金和遣散費比例,仍要求商界多供1%,形容是「衰過做仔(比以往差)……不明白點解政府要這樣對商界」。
鄧家彪昨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對於劃線形式、逐步落實取消對}是「勉強接受,已為釋出善意退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