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商品例 海關行動 柏茵旅遊兩董事再被捕
【明報專訊】「柏茵旅遊」突然結業事件再有新發展,旅行社兩名男女董事繼日前被警方以涉嫌欺詐罪名拘捕及暫准保釋後,昨再遭海關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截至昨午5時,旅議會共收到124宗求助個案,涉及約630人,金額約330萬元。
海關透露被捕兩人分別為46歲男子及54歲女子,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13I條有關「不當地接受付款」條文。消息稱,被捕兩人為柏茵旅遊姓黃男董事兼負責人和姓何女董事,他們周三(21日)亦曾涉嫌欺詐被警方拘捕。
接71人舉報 涉款百萬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劉玉龍稱,海關接獲71名市民舉報,稱早前在油麻地一間旅行社購買機票及旅遊套票等旅遊產品,每人涉款約7000元至6萬元,合共約100萬元,至周二(20日)旅行社結業,其收取款項後未能提供顧客已購買的旅遊產品服務,亦未有安排退款。
另外,舉報人投訴涉事旅行社在臨結業前更改變銷售手法,以密集式宣傳手法,隔日發放宣傳信息促銷機票套餐及旅遊套票等,繼而突然結業。劉玉龍稱,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