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查性罪行紀錄收按金 補習老師涉騙同行
【明報專訊】補習老師涉嫌訛稱為女兒聘請補習老師,向應徵者稱因要花錢以「特別途徑」查核他們的性罪行定罪紀錄,騙取應徵者200至450元按金或保證金。補習老師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其中兩名事主作供均指被告曾給他們「收據」,並稱第一堂補習課後會將款項退還給他們。
訛稱為女兒聘請 4人共失1100元
被告楊嘉傑(41歲,圖)被控4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控罪指他分別於2017年8月29日、8月31日、10月4日及10月5日,虛假地向4名事主表示要查核他們的性罪行定罪紀錄,而不誠實地取得共1100元。
控方昨傳召3名事主,包括碩士生曾凌鋒、大學生陳加滔及梁殷然作供,3人均稱被告向他們表示為女兒聘請補習老師,惟需先找其律師朋友幫忙查核他們的性罪行定罪紀錄,被告因而向3人收取相等於第一堂補習費的款項,聲稱以免他花費查核紀錄後,3人臨時拒絕接受聘用。
事主陳加滔及梁殷然又供稱,被告曾給他們「收據」,上面有被告女兒的名字、被告收取的金額等資料,亦有被告簽署,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又約定開始補習課的日期。
被告離法院 被喊「還錢」
事主曾凌鋒因其後未能聯絡被告,終報案揭發事件;陳則與被告失去聯絡後,從新聞得悉事件,並主動聯絡警方;梁則在原定的補習課開始前,獲警方告知有關騙案。聆訊今續。
另外,兩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昨在法院大門外守候被告,並在被告離開法院大樓時向他大叫「還錢」,被告則匆忙離開。
【案件編號:ESCC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