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接自來水仿礦泉水 賣10年
【明報專訊】51歲李姓男子為牟取暴利,10年前私接大樓住家管線竊取自來水,再透過陳姓女子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空瓶,清洗後注入自來水封蓋,低價銷往酒店、小吃店及燒烤店等,被喝下肚的不計其數,檢方傳喚李、陳到案,兩人涉詐欺、違反商標法,訊後各5萬元、2萬元交保。
至於涉及商標仿冒等刑事責任,食藥署已將事證交由檢調攜回偵辦,並調查產品下游流向。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高雄地檢署13日指揮專案小組會同高雄市衛生局、環保局、水利局等相關單位,前往三民區李男住處與工廠內,查獲仿冒丹楓之水140多瓶、製造機具、客戶名單、瓶蓋2850個、紙箱2710個及回收空瓶2萬餘個,當場勒令停業停售,並將李男陳女帶回偵辦。
1400毫升「丹楓之水(橘葉)」真品每瓶100元,檢警指出,李男每月約銷售仿冒礦泉水400箱,以每箱12瓶70元低價賣給高雄的燒烤店等營業場所,10年來約製造60萬瓶,初步估計不法獲利336萬餘元。李男坦承犯行,陳女則供稱不知情,她僅回收每袋約60瓶丹楓礦泉水寶特瓶空瓶給李男,每袋可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