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擬禁「撞火槍托」
美國司法部10日在一份聲明中說,已向有關部門提議,將「撞火槍托」式裝置納入美國槍支及控槍法案中定義的機關槍。獲批准後,「撞火槍托」將被禁止持有、銷售或製造。
美國總統特朗普在上月佛羅里達州帕克蘭市校園槍擊事件發生後曾表示,已責成司法部將「撞火槍托」列為違禁品。帕克蘭市校園槍擊事件槍手尼古拉斯·克魯茲行兇時沒有使用「撞火槍托」,而是手持半自動步槍打死17人。但在去年10月拉斯維加斯槍擊事件中,槍手斯蒂芬·帕多克正是利用「撞火槍托」把半自動步槍改裝成自動步槍,製造了美國現代史上死傷人數最多的槍擊事件。
「撞火槍托」被用於改裝半自動步槍,可提升槍支射速,其設計初衷是方便手部殘疾的人射擊。2010年,美國政府認為這種裝置沒有違反聯邦法律,批准銷售。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向私人銷售或轉讓機關槍等自動武器是違法的。然而,半自動步槍和「撞火槍托」均可被合法購得,二者組裝起來就如同自動步槍。美國反對控槍的全國步槍協會也曾在拉斯維加斯槍擊事件後表示,支援對可把半自動步槍改裝為自動步槍的裝置加強管理。
帕克蘭市校園槍擊事件後,全美再掀槍管辯論熱潮。在各方壓力下,在槍管上一直持保守態度的佛羅里達州9日通過了一項槍管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提高合法購槍年齡門檻、禁止銷售和持有「撞火槍托」、允許學校一些教職工佩槍等。(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