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修例監管集資按揭
【明報專訊】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希望,對於出售有爭議集資按揭(syndicated mortgage)的管理規則進行改變,以便加強保護投資者。
在集資按揭貸款中,借款人要對某處房產進行投資時,是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私人貸款人組成的集團尋求貸款,而不是跑去銀行貸款。
上周加拿大證監會(CSA)提出了一組修改建議,以往未向監管機構登記就可以募集資金,或者在某些領域提交招股說明書的豁免權都要取消。
證監會主席莫里塞(Louis Morisset)在一份聲明中稱,這些變化將「提高投資者在購買這些投資時做出明智決定的能力,而這些變化還需要由有關財產的「獨立、合格的評估師」進行評估。」
去年4月,大多倫多地區120多位華人居民受騙上當,損失高達900萬元。他們把這筆錢借給一個銀團,而銀團的主理人轉手將錢借給一個後來被定罪的騙子,這筆巨款自然就煙消雲散。
當時,欺詐審查員瓦西利奧(Bill Vasiliou)表示,雖然集資按揭是一種合法的金融行為,也是合法的投資,但它的確可以用於掩護欺詐。
多倫多的一位房地產律師富蘭克林(David Franklin)認為,安省投資者在集資按揭貸款騙案上損失金額高達10億元。
安省財政廳長曾表示,他們致力於「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他們還表示,他們希望將對安省金融服務委員會(該委員會因缺乏監管高風險投資專業知識而受到批評)對集資按揭投資的監管權,轉移給安省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