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片結果有假陰性 一兩次未必準 子宮頸癌覆檢四成甩底 或延確診
【明報專訊】子宮頸癌為本港女性第七大癌症,2015年新增500宗個案,169人死亡,約一成人確診時已屆末期。衛生署建議定期檢查可預防子宮頸癌,而首兩年每年檢查一次確認正常後,仍需每3年檢查一次,出現細胞病變者更要加密覆診,但該署發現逾四成婦女「甩底」無覆診;有子宮頸細胞出現病變的病人無持續覆診,12年後確診末期子宮頸癌時,腫瘤大如子宮,且癌細胞已擴散。
明報記者 許芳文
首兩年年檢一次 其後每3年覆查
衛生署於2004年推出「子宮頸普查計劃」,鼓勵25至64歲、曾有性經驗的婦女定期接受子宮頸細胞抹片檢查,參與計劃的婦女可在衛生署「子宮頸普查資訊系統」儲存個人資料,並在指定日期獲發「備忘信」提醒覆診。署方指約5%至20%抹片檢查會有「假陰性」,誤將不正常的子宮頸細胞判斷為正常,因此要定期檢查。衛生署建議婦女如首次檢驗正常,應一年後再檢查;如第二次都正常,其後仍應每3年檢查一次。
根據衛生署資料,由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這3年間,普查資訊系統共發出約25.1萬封備忘信,而至2016年底,約43%婦女沒在備忘信發出後12個月內覆檢。另外,根據署方第二次全港人口健康調查,25至64歲沒症狀的女性中,約53%在過去3年沒接受子宮頸細胞抹片檢查。
有病變婦12年確診 已屆末期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麥肇敬稱,一名51歲女病人於2003年首次接受抹片檢查,發現細胞病變,她其後兩年定期覆診,2006年起沒再檢查,至去年因持續腹痛和陰道白帶異常求醫,確診末期子宮頸癌。麥形容病人腫瘤大如子宮,癌細胞已擴散至肺、肝及腎。
婦產科專科醫生張德康說,如感染人類乳頭瘤病毒(HPV),子宮頸細胞一般會於兩年間出現病變,輕微者或會在10年間患子宮頸癌。張續稱,子宮頸細胞分為鱗狀細胞及腺性細胞,若腺性細胞有病變,快至4年間便會變為癌症。張德康解釋,部分抹片檢驗結果會「報假案」,加上子宮頸癌的癌前病變一般沒病徵,如沒定期檢查,會錯過及早發現及治療機會。
定期檢查 「很少一發現是癌症」
婦產科專科醫生藍寶梅指出,若子宮頸細胞輕微病變,身體有機會自行修復,女性可每隔4至6個月做抹片檢查直至復元;若出現中度至嚴重病變,需要照陰道鏡及切除不正常細胞。她又說,子宮頸癌有明顯病徵,例如陰道持續出血,有人會誤以為是荷爾蒙失衡而掉以輕心。她說,市民若定期接受子宮頸癌檢查,「很少一發現就是癌症」,她亦會親自致電細胞病變者,叮囑其覆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