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塌吊船跌死4工人 工程監督判囚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2009年平安夜導致4人死亡1人受傷的多市市西吊船倒塌事故中的主角、工程監督早前被安省法院判處3年半刑期﹐但被告不服上訴到安省高等法院。昨天﹐安省高等法院駁回了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Vadim Kazenelson在阻止發生安省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工程事故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安省法院的量刑定罪是清晰準確的﹐完全是基於事故造成的事實結果。
法庭紀錄顯示﹐這宗嚴重工程事故發生在2009年平安夜﹐當時Metron Construction建築公司的6名建築工人,正在一幢柏文外的吊船上施工﹐吊船突然斷裂倒塌﹐4名工人當場死亡﹐1名工人受嚴重傷害﹐第6名工人由於身上繫着安全繩索﹐被吊在半空中所幸沒有受傷。
法庭紀錄還顯示﹐被告Vadim Kazenelson作為項目經理也在現場遭遇事故﹐但是由於他本人身上繫着工程安全繩索﹐得以抓住附近的陽台﹐沒有遭遇危險。
安省法院法官麥克唐納(Ian MacDonnell)在2015年6月的判決中﹐判處Vadim Kazenelson4項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和一項致人嚴重傷害罪﹐入獄3年半。
麥克唐納特別指出﹕「被告Vadim Kazenelson當時應該意識到他的5名工人是在沒有繫安全繩索的情況下從事30米以上高空作業﹐他不僅沒有停止施工﹐還允許6名工人登上空中吊船作業﹐這明顯是疏忽職守。」
安省高等法院在駁回被告Vadim Kazenelson有關3年半服刑上訴中指出﹐這個刑期是必須的﹐目的是警告其他工程負責人在工程監理過程中要特別留意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