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聲明 大律師會主席稱無意挑戰中央 林定國﹕盼林鄭用法治說服我們
【明報專訊】踏入新一年,社會期望一番新景象。過去一年,涉及法治事件接踵而至,包括近日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就法理基礎的爭議,適逢大律師公會本月換屆改選,本報分別專訪兩個團隊的重點人物,今日先由競逐連任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林定國表達對法治的看法。
明報記者 楊康琪 梁瑞珮
特首林鄭月娥前日不點名反駁大律師公會的一地兩檢聲明,並指有部分法律界人士有精英心態,不利一國兩制;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林定國說,從無精英化的觀念,指「忠言逆耳」,公會是提供理性的討論基礎,「不存在至高至大,不會自大到我們講的話就一定是對的」;又指大家對於不要犧牲基本法是沒有爭議的,「希望她(林太)用法治、用法治精神的要素說服我們」。
林定國強調,從無意挑戰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觀念,但希望人大行使權力時充分顧及港人十分珍惜的法治精神。
盼人大解釋大陸法普通法落差
林定國前日(周日)接受本報專訪,逐點回應港府聲明(見表)。他指出,《基本法》第18條是一地兩檢的重心問題,涉及中港兩地對有關條文的理解,他重申以普通法原則解讀條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不應實施,認為政府的解說「不具說服力」,「人大常委以大陸法理解基本法,我們不熟悉大陸法,如果根據大陸法的解說,與我們用普通法解讀有這麼大的落差,希望人大可以進一步解釋如何用大陸法的原則,達至目前的解讀」。
對於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一地兩檢《說明》引用基本法第7、118、119等條文,指港府有權把境內土地使用權批予他人、或者制定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林定國說「港府的權力受制於基本法,權力是有限制的」。他指不論經濟效益有多好,都不能超越法律限制、即是基本法18條。
指聲明忠言逆耳
「相信國家有胸襟接納意見」
林定國強調,希望向中央說明要確切落實一國兩制,指大律師公會上周四發表聲明的言論是「忠言逆耳」,重申聲明無任何政治目的,「相信這麼大的國家,以及談及追求法治的國家,會有足夠的胸襟接納我們提出的意見,而不會認為我們想挑戰中央」。
回應精英論 「從沒精英化觀念」
林定國回應林太的「精英論」說:「我從沒有精英化的觀念。」他指法律工作需要理性持平和謙卑,公會是提供理性討論的基礎。被問到曾否就一地兩檢問題與港府溝通,他說不回應,但強調「沒有秘密交易」,又說公會盡量爭取不同機會與其他人交換意見。至於公會會否有進一步行動,他說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除非有新論點,否則未必再有回應,認為聲明已經發揮引起討論的作用。
指外泄文件內容「只講一半」
去年有報道披露公會轄下的憲法及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向公會執委會提交意見,質疑政府方案未必符合基本法,但公會未有公開文件。被問到這份意見與最新聲明有否不同,林定國指兩者無法比較,因公會聲明是按照人大《決定》而撰寫,「任何在(12月)27日前的意見,都不可能有合理合適的比較」。
林定國形容,文件外泄「是一件不幸的事」,「似乎有人為求目的而不擇手段」。他解釋公會在處理法律議題時,會要求相關的委員會為執委會提供意見,再由執委會討論,「任何委員會報告都不等於執委會的決定」。他指當時外泄的內容只是「講一半」,但他以保密為由拒絕透露餘下內容。
反思措辭會否強烈
盼大眾了解上文下理
外界有聲音質疑公會遲遲未就一地兩檢表態,因政府早於去年7月已公布「三步走」建議方案,林定國解釋,政府提出「三步走」建議方案後,很快有人提出司法覆核,由於涉及法律訴訟,公會一般而言都會很小心處理。他說,並非單憑政府的一個建議就去發聲,強調一定要知道一地兩檢實際的法理基礎是什麼才可回應,而最關鍵的文件就是人大決定和兩地政府的協議。
對於公會的聲明措辭嚴厲,例如用上「閹割」字眼,林定國說,發出聲明後有反思字眼會否很強烈,予人太情緒化的感覺、失去專業性,他說希望大眾不要聚焦在一兩個字眼和形容詞上,而是了解上文下理。
評袁國強
捍衛法治「不會話完全『肥佬』」
另外,港府消息早前證實律政司長袁國強已辭職,短期內將離職。被問到對袁國強任內有什麼評價,林定國說對袁國強推廣香港的法律服務有「正面評價」,至於在捍衛法治方面,他說「我不會話完全『肥佬』(不及格)」。林定國指出,社會上有人批評法官時,袁國強有即時詳細回應,「是否可以做多一點,見仁見智。說他失職,我覺得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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