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21日宣判44名台籍詐欺犯
台詐騙犯: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一定不敢做
肯亞跨國詐騙案,北京法院21日宣判44名台籍詐欺犯,其中主嫌張凱閔、林金德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這是大陸自2016年起,從多國遣送台嫌至大陸,第一個被宣判的電信詐騙案。有台籍詐欺犯懊悔表示,「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我一定不敢做!」
據《環球時報》,這起受到兩岸關注的詐欺案,詐騙集團成員共有85人,其中有一半人員來自台灣,共有185民大陸民眾受害,詐騙金額高達2900萬人民幣。
一名住吉林的女士,因為丈夫的死亡撫恤金被騙走,憤而跳樓;另外也有名熊姓菜農,畢生老本被騙,因此在銀行門口自殺。
報道指出,台灣電信詐騙刑期短,主嫌通常只被判一、兩年有期徒刑。台灣詐欺犯在大陸受審判,意味著將面臨比台灣更重的刑期,依大陸刑法,詐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一名台灣詐欺犯感嘆說,「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我一定不敢做」且台灣家屬要來探監也麻煩,「我一輩子算是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