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文憑試無帶證 須影相核實身分
【明報專訊】考試及評核局昨出版2018年文憑試考生手冊,過去文憑試每年都有數百至千名考生在應試時未有帶備准考證及╱或身分證明文件。考評局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增設以拍照記錄未能在試場核實身分的考生,有關考生須於考試完結後於試場內填寫報告書,包括即場抄寫文字和拍照,以作試後核對身分之用,否則其答卷將不獲評閱。
最新出爐的文憑試《考生手冊》有數項更新,其中包括在第一章「一般須知」開首的「重要事項」,加入「未能出示准考證及╱或身分證」並列為第一點,表明考生必須攜備准考證正本及身分證正本(或其他附有相片的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於每節考試作查核之用,若未能出示,答卷可能不獲評閱。
試後須寫報告書
在《手冊》第二章的「考生應考須知」中,過去有提及考生必須攜備准考證正本及身分證正本(或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否則試場主任可拒絕其進入試場;更新後的《手冊》補充,如考生未能在現場核實身分,須於考試完結後在試場內填寫報告書及拍照(如需要),以作試後核對身分之用。
《手冊》其餘更新包括部分科目的考試安排,例如中文科卷一閱讀將分為甲、乙兩部,分別考核指定文言經典學習材料(30%)和閱讀理解(70%),考試時間延長15分鐘至1小時30分鐘;卷四說話將改以英文字母(A至E)代替數字(1至5)識別應試考生。
另外,中史科和歷史科的卷一,考試時間都將延長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