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一成體育總會設反性騷擾政策 平機會﹕曾辦研討 業界不積極
【明報專訊】港隊「欄后」呂麗瑤稱被前教練性侵犯,事件轟動社會,令人關注體育界處理性騷擾的政策。平機會2015年公布的調查顯示,當時僅一成體育總會制定了書面的反性騷擾政策,其他總會主要以員工沒受過相關政策訓練為未制定政策理由。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表示,對呂麗瑤事件感心痛,嚴厲譴責性侵犯施害者,呼籲受害人報警及向平機會投訴。
明報記者
陳章明﹕警號再響 反映問題普遍
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昨以「消除性騷擾刻不容緩」為題發表文章,表示對呂麗瑤一事感到難過及憤怒。他表示,平機會曾向體育界、社福界、學界等調查,了解性騷擾問題,可惜為業界舉辦研討會或相關活動時,「有些業界人士反應不太積極,有點『事不關己』的態度」,他認為警號已再響起,反映性騷擾是普遍的社會問題。
陳章明提及平機會2015年5月公布的《性騷擾——體育界問卷調查》結果,同年9月為本港體育界舉辦了「體育界制訂防止性騷擾政策研討會」,宣傳相關預防信息。翻查該調查結果,57個回覆的體育總會中,僅7個(12%)稱已制定了書面反性騷擾政策,如性騷擾的定義和例子、處理性騷擾投訴程序,但並無定期檢討或更新﹔未有制定相關政策的主要原因包括「員工沒有受過制定相關政策聲明的訓練」、「沒有制定反性騷擾政策聲明的迫切性」等。
謝永齡﹕不少機構屬業餘 不如外國嚴謹
平機會前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永齡表示,本港不少體育機構屬業餘性質,處理性騷擾有改善空間,外國相關指引較嚴謹,例如列明教練不能單獨駕車載運動員,以免雙方在車內獨處。
教局﹕按指引學校應要求應聘者申報罪行
就學校外聘運動教練,教育局有指引提醒校方應留意事項,但未見預防性罪行的提醒(見表)。教育局回覆稱,據當局指引,校方招聘包括非教學人員的員工時,須按相關準則就應徵者的資歷和經驗等作甄選,學校應要求應徵者申報曾涉刑事罪行紀錄,並要求對方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若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學校應視該罪行性質及嚴重程度,按需要擔任工作的性質和要求等因素,審慎考慮對方是否適合受聘。局方強調對校園性侵犯零容忍,知悉今次事件後已即時聯絡學校。
呂麗瑤曾就讀的培正中學網頁顯示,本學年有約10多名校外導師,除田徑隊,羽毛球和足球隊等均有外聘教練。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潘淑嫻表示,以其所屬的基督教宣道會宣基中學為例,該校射箭和羽毛球隊有外聘教練,聘請過程包括在報章刊登公開招聘,校方會審視應徵者的履歷,再面見合適者,並要求受聘者自行向警方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另有資深中學校長表示,除要求應徵者自行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亦會向外聘教練明言不能私下相約學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