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霸王油」撞死油站職員 司機囚終身16年不得假釋
【明報專訊】在多市市西一間加油站入「霸王油」後,開車撞死一名具碩士學歷加油站職員的男子早前已被判二級謀殺罪名成立,昨日法官判他終身監禁,16年內不可提出假釋申請。
被判終身監禁的是44歲 Max Edwin Tutiven。死者是從印度移民加國44歲的印裔化學碩士普拉賈巴迪(Jayesh Prajapat),他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於是在加油站任服務員,卻遇上飛來橫禍失去寶貴生命。在整個審訊之中,Max Edwin Tutiven選擇自辯,毫無悔意並未有認罪,上月陪審團判他罪名成立。
被告在法庭上辯稱,當時以為撞到的是油站的廣告牌(Pylon),但陪審團只用了6個小時就達成共識,判他二級謀殺罪名成立。這宗意外發生在2012年9月25日。普拉賈巴迪當天發現一輛Isuzu Rodeo車的司機,在加了價值112.85元的汽油之後沒付錢,跳上車試圖逃走。他追上去試圖阻止,結果被疾馳的汽車撞倒,還被拖行近70米,送院搶救後不治。
普拉賈巴迪的遺孀Vaishali昨日在庭外表示,丈夫遇上最慘烈之事,不希望再有這類事件發生在其他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