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要業主自報空屋 被揭虛報每天罰款萬元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府本周將陸續向市內業主寄出表格,要求業主申報其物業是否空置。如業主在明年2月2日前未有申報,市府將會假定物業為空置,並收取物業估價的1%為房屋空置稅。物業持有人如被發現虛報資料,將被罰款每天一萬元。
溫市議會去年通過引入房屋空置稅,成為全國首個就空置房屋徵稅的城市。溫市政府宣布,本周起會開始向市內逾18萬名住宅業主發信,要求他們申報物業是否空置。
根據市府規定,業主本月內收到通知書後,需要在網上填寫申報表,申報物業是否空置,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2月2日。如業主沒有在限期前完成申報,市府將會視物業為空置並徵收房屋空置稅,該稅會以2017年的物業估價的1%計算,另外亦需繳交250元罰款。
溫市政府指,他們現正招聘負責審計人員,屆時審計人員會對業主提交申報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會進行抽查。如發現業主作失實陳述,違例的業主將會面臨每天一萬元的罰款。市府未有回應會否派員進行上門巡查,以確定單位是否空置。
至於空置稅的收入用途,市府財務總長英庇(Patrice Impey)表示,稅收首先會用於支付實施空置稅的行政費用,其次是用來資助市內可負擔房屋的發展項目。她表示,現時市府暫未能提供預期的稅收總額,但指實施房屋空置稅的預算開支為750萬元。
對於一些經常離開本地的「候鳥族」,英庇說,如物業是業主的自住居所,則不會受空置稅影響。另外,每年出租最少6個月的投資物業亦不會被徵收空置稅。
溫市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說,溫市的房屋空置率近年在接近零的水平,溫市租客都在面對住屋危機。他強調,溫市實施房屋空置稅的目的,是希望業主能將空置的房屋出租,減輕市內租住單位供應不足的問題。
據市府提供的資料顯示,市府估計現時市內有逾2.5萬個空置或未有充分使用的物業。
市民如對申報的程序或表格有疑問,可致電市府熱線3-1-1查詢,或直接前往市府填報,職員會在場提供協助。有關申報的表格及詳情,可瀏覽市府網站vancouver.ca/eht-decl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