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怎騙牛奶金 政府如何去破解
【明報專訊】有移民來到加拿大後﹐一方面替未滿18歲的子女申領加拿大兒童福利金(俗稱牛奶金)﹐同時又將子女送返原居地讀書或長住﹐卻未有通知加拿大稅局﹐並如常領取牛奶金﹐亦有新移民抵達加國後﹐低報海外入息﹐圖取得更多牛奶金。
本地華人社區服務機構社工表示﹐稅局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互通消息﹐掌握到加人出入境紀錄﹐當稅局覺得可疑﹐就會要求有關申領者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子女在領取牛奶金期間時在加國居住﹐否則便要全數歸還多領取的牛奶金。
華諮處一名社工表示﹐兒童返回原居地後是否仍合資格申領牛奶金﹐須視乎其離加時間及理由。若兒童返回原居地是因放暑假、探親或旅遊而離加3至5個月﹐家長都毋須通知稅局﹔但要是兒童離加6個月或以上﹐則不管任何理由﹐皆須向稅局匯報。
家長可透過電話或寫信通知稅局﹐提供的資料包括兒童的名字、社會保險卡號碼、離境日期等。稅局會依據情況﹐停止發放牛奶金。當兒童返回加國定居時﹐則須重新辦理申領手續。
該名社工表示﹐有人會有意、無意間不向稅局申報子女長時間離境的資料﹐繼續領取牛奶金﹐但別以為加拿大沒出境紀錄就可暪天過海。當稅局接到他人舉報﹐當局幾乎百分百會向當事人查證﹐發信要求當事人提交資料及證明﹐如學校紀錄或看病紀錄等﹐證明該名兒童在領取牛奶金期間的確留在加拿大。
除了靠舉報之外﹐稅局亦會向申領人抽查﹐以及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互通消息﹐取得出入境紀錄。
曾有個案﹐就是有兒童返回原居地居住但其父母未有申報﹐該名兒童在離境時雖未引起稅局注意﹐但當他(或她)重新入境加拿大時﹐卻被稅局發現﹐當局進一步追縱﹐便發現該名兒童原來長時間離開加拿大。
家長除有意隱暪子女長期離加而繼續領取牛奶金外﹐亦有新移民刻意隱暪來加前的家庭收入﹐以便領取更多牛奶金。
由於兒童取得牛奶金金額的多少是根據家庭收入定﹐牛奶金數目會因家庭收入的上升而遞減。一些剛抵加的新移民申領牛奶金時﹐會依據對上一年其海外家庭收入來計算可得牛奶金的多寡。
然而﹐有新移民移民加拿大前﹐在原居地經營生意或企業﹐家庭收入相當不俗﹐偏偏在申領牛奶金時未有如實上報入息﹐低報領取更多牛奶金。但華諮處職員表示﹐其實除非家庭年收入達20萬元﹐牛奶金才會遞減至零﹔否則﹐所申領牛奶金的數目差距不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