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團單張稱受保障涉失實 旅議會促南沙車禍旅社解釋
【明報專訊】廣東南沙前晚發生港人2死9重傷的旅遊巴車禍中,涉及香港大航假期舉辦的一個一天旅行團,該團在深圳福田集合及解散,不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惟其行程單張昨被揭發聲稱受上述計劃保障,有失實之嫌。旅遊業議會昨指此舉涉嫌違規,已去信旅行社要求解釋。大航假期中國部總經理黃永青向本報表示要了解事件。
明報記者 林智傑、鍾林枝、陳柔雅、伍浦鋒、賴俊傑 番禺—香港連線報道
不符兩資格 出事團不受保障
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旅行代理商如就外遊旅行服務收取外遊費,必須繳付印花徵費;按條例在下列3項﹕(1)在港以交通工具出發、(2)在港外住宿、(3)在香港以外進行活動;只要符合上述其中兩項,旅行團便須在收據上蓋上印花,以示行程受到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
涉事的番禺一日團,連同領隊、導遊及司機共46人,於深圳福田集合及解散,不在內地留宿,故不受上述基金保障。惟本報獲得一張該團行程單張,備註列明「本團受【香港旅遊業議會 ~ 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所保障」(見圖)。
倘證違規 可罰款20萬除會籍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指出,此做法涉嫌違規,已去信要求大航假期於14日內解釋。他指旅議會的規條委員會將審議事件,若證實違規,最高可罰款20萬元,最嚴重可被除去旅行社在旅議會會籍。
旅遊巴撞無燈貨車
車禍中43名港人團友,其中一名61歲男子及一名60歲女子前晚當場身亡,據悉當時兩人坐在「司機位後第一排」,女死者家人昨已趕赴番禺殯儀館認屍。9名重傷者包括1男8女,年齡介乎37至72歲,大部分人為內臟移位及骨折。
入境處昨晚表示,有38名港人已先後返港或安排入院治理,仍有兩人留醫當地,1人已出院但留在內地。大航假期中國部總經理黃永青解釋,事發時旅遊巴正回程,沿廣州南二環高速公路往深圳方向行駛,途至淺海涌特大橋時,前方停有一輛貨車,但「完全無亮燈」,司機疑收掣不及直撞貨車,指當時車速不快。
大航稱已為團友買保險
資料顯示,該團周一至周五出發,團費139元,每人需另付60元服務費,另可購69元旅遊保險;行程包括到訪潘高壽健康生產基地及大夫山森林公園,並包3餐,可品嘗名菜蕉蕾粥、八寶釀鯪魚等。現時本港無規定旅行社為參加者購買旅保,黃永青則指大航假期已為團友買保險。
近年愈來愈多本港旅行社開辦在境外集合的一天團(見另稿),至於應否將境外集散一天團納入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保障,董耀中解釋,前者設計目的是在旅行社倒閉時為消費者提供保障,後者即援助基金,在發生意外時為市民提供即時財政支援,強調兩者均非保險,呼籲市民旅遊必須買旅遊保險。他指過往曾探討應否強制旅行社為參加者買保險,但遇到反對聲音。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說,近年內地一天團愈趨流行,認為業界有需要檢討境外集散的一天團是否亦應繳付印花徵費。
另外,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對事件感到難過,盼傷者早日痊癒,政府會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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