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過治安人員被指不尊重 男司機超速1公里接告票
(愛蒙頓19日加新社電)阿爾伯達省1名男子收到1張交通罰單﹐執法人員說他駕車超速1公里﹐又不尊重他。男子收到那張罰單﹐只能搖頭、嘆無奈。
31歲男子加尼(Mathieu Gagne)說﹐他在周五駕駛吉普車﹐在愛蒙頓以北的100公里時速路段被執法人員攔截﹐那人說他當時的時速是101公里。
加尼說﹐他超車越過斯特金郡(Sturgeon County)治安人員後﹐即被攔住。那人的車速頗低﹐低於時速限制。
他說﹐治安人員訓斥他﹐說他超車沒禮貌﹐不尊重執法人員﹐給他開罰單。
加尼周二說﹕「我有權利超越治安官的車﹐我完全超過他後﹐他亮起警燈。我停下車﹐他走過來﹐劈頭說了一句話﹕『你好大膽。』
「他說﹐這是不尊重。」
加尼說他看到78元的告票﹐目瞪口呆。他擔心扣分﹐影響他的汽車保險費。
他說﹕「我很氣憤﹐為什麼﹐只不過超速1公里﹐簡直荒唐。」
他回家後﹐向女伴特恩布爾(Larissa Turnbull)吐苦水。她在社交媒體臉書公開此事﹐上載那張罰單的照片。
她的社交媒體帖子引起極大迴響﹐郡政府取消罰單﹐並說是治安人員的差錯。
郡發言人沃蘭斯基(Gwen Wolansky)說﹕「檢討事件後﹐發現他們只是大概估計司機的車速﹐沒有記錄﹐或如罰單所說那樣﹐用雷達與激光測量。」
加尼說﹐他慶幸官非已化解。
他說﹕「這種事情不該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