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向網媒追薪 反被指上班去集會
【明報專訊】正義聯盟創辦人兼前主席李偲嫣向經民聯成員張俊勇旗下網媒公司追討欠薪及代支雜費,案件昨續審。公司董事張俊勇稱他投資200萬元讓李偲嫣當「老闆」,李不但表現差,更要求張借錢給她,公司或向她追討逾90萬元欠款;李駁斥張無中生有,庭上爆發罵戰。張又揭李時常遲到早退,甚至安排正在上班的同事參與正義聯盟的集會,令張感到不滿。
董事稱每月給李5.7萬屬借款
原訴人李偲嫣稱於前年8月起,在網購無限及媒體無限兩公司任職總監,待遇包括月薪5.7萬元及取得公司35%股權。李聲稱於同年12月被辭退,她向兩公司追討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及代支雜費,合共15.8萬元。
身兼江西省政協的張俊勇是上述兩間網媒公司董事,他昨作供時,同意曾以網購無限身分每月向李提供5.7萬元,但張澄清這只是借款,日後會從李的分紅中扣回,審裁官質疑為何不以個人名義借錢,張同意處理方式不佳。張又承認曾用「paid staff」(受薪員工)稱呼李,他辯稱該說法意指自己投資了200萬,讓李全權負責公司事務,張續稱李「一毫子生產都做唔到」,公司或向李追討90多萬欠款及稅項,李斥張謊話連篇。
張又指李任總監期間多次遲到早退,又私自「安插」多名正義聯盟成員進入公司,以便李做私務,違反二人口頭協議。被告一方於前年10月拍片,證明李在上班時間帶領一慾膝q同事到法院外集會,聲援因襲擊曾健超而被起訴的七警。
李稱曾為網台墊支拍攝及應酬費,其中一次李在與他人商談節目製作時,享用了一頓極高級日本菜,價值7832元。張稱從未看過這些單據,也不肯定她是否把這些錢用在公事上,故拒絕支付。
二人庭上罵戰 官斥幼稚:家中子女才這樣
李盤問張時二人多次「疊聲」互斥,李藉發問機會責罵張「講錯當唔記得」,張反唇相稽,李再斥他閉嘴,審裁官需多次維持法庭秩序,稱二人行為幼稚,只有他家中的子女才會這樣吵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LBTC2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