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她」車牌被吊銷 男子入稟指違言論自由
(哈利法克斯5日加新社電)斯高沙省1名男子為他的個人化車牌對簿公堂﹐案件周三再度提堂﹐他的律師會提出新理據。
政府官員此前認定﹐車牌Grabher冒犯婦女。他們同意投訴者的說法﹐認為那是「不容社會接受的口號」﹐已在去年吊銷那個車牌。
男子格拉赫(Lorne Grabher)說﹐Grabher車牌以他的姓氏Grabher為名﹐聽來有點像「抓她」的意思。
格拉赫的代表律師說﹐他會向斯高沙省高等法院呈交修訂的陳述書﹐指出法規含混不清﹐違反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
他原先的陳述說﹐省府自作決定﹐違反憲法﹐而新的呈文針對 法律本身﹐指它用詞不精確。
憲章自由司法中心(Justice Centre for Constitutional Freedoms)律師準備的法律文件說﹕「不可以僅憑『可能冒犯』﹐作出判斷﹐對基本自由的限制。『可能冒犯』對註冊官或公民﹐都沒有法律確定性。」
該團體發言人卡佩(John Carpay)在訪問中說﹐以普通公民的姓氏﹐判斷車牌冒犯婦女﹐可說荒謬、專斷。他說﹐維持這個裁決﹐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有更大威脅。
69歲的格拉赫要求恢復他的車牌名字﹐他說不能歧視他的僻姓﹐他的家人使用那個車牌﹐已有27年。
他說﹐他的姓氏是家族的驕傲﹐這是奧地利-德國傳統。
記者未能聯繫斯高沙省司法廳﹐查詢它對這次法律行動的看法。
運輸廳發言人泰勒(Brian Taylor)說﹐雖然該廳理解﹐格拉赫的姓氏有德國淵源﹐但普羅大眾不明白它的含義。
個人化車牌在1989年推出﹐省府可拒絕冒犯性、社會不能接受、有不良品味的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