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潭美村康樂中心疑遭「私有化」 村民指登記入會不果 地署﹕持牌人稱無拒絕使用
【明報專訊】元朗攸潭美村(前稱牛潭尾村)一幅近萬呎的政府土地,早年以土地牌照低價批予村民組織,興建了一幢康樂中心供村民免費使用。然而攸潭美一村一名前村長被指自2014年把中心變成「私人會所」,只供親友使用,拒絕村民入內。該前村長又被指霸佔中心旁另一幅佔地750多方呎的官地,並僭建簷篷。地政總署已飭令佔用人停止霸佔官地,並考慮檢控。
政府於1977年向元朗攸潭美村居民互助會有限公司批出土地牌照,准許其使用村內一幅9537呎的政府土地作康樂中心用途及在其上搭建一棟兩層高建築物。該中心外牆原寫上「攸潭美村康樂服務社」,多年來免費開放供村民使用。然而攸潭美村一村現任村長周貴賢及牛潭尾村民關注組成員羅新章指出,該康樂中心自2014年開始疑被互助會有限公司其中一名董事、前村長潘金鴻「私有化」,抹走外牆上「康樂服務社」的名稱,把中心改稱為「互助會」。
關注組﹕前村長親友關門打麻將
羅新章說,潘金鴻曾稱村民要先登記為會員才可使用中心,但村民多次索取入會表格不果,「平日關起門,一班人在入面打麻將,都是潘的親朋戚友」。
根據互助會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其每年繳交的牌照費用僅為1元。關注組批評互助會以廉價租金租用近萬呎官地,卻用作「私人會所」,極不公道。審計報告今年曾批評土地牌照制度存有漏洞,亦無制訂巡查計劃,牌照費更是自1972年以來未曾調整,促地政總署檢討(見另稿)。
指定開放時間未開門
關注組曾多次向地政總署投訴,元朗地政處去年在土地牌照內加入特別條款,規定該康樂中心需定期開放予村民使用。然而本報月中與村民前往該中心,發現該處於處方指定開放時間並無開門,村民向中心內人員查詢是否需要登記為會員才能入內,該人員稱無表格可供登記,荍囓謝鰶}。
地署﹕多次巡查確認有開放
地政總署回覆本報表示,已向持牌人了解,對方表示由於天氣炎熱,當啟動康樂中心內的冷氣時,為節省能源會關上大門,中心仍如常運作,並無拒絕村民使用。署方多次巡查亦確認持牌人有按牌照條款開放康樂中心,並無違反相關條款。
另涉霸官地 地署﹕考慮檢控
除涉拒絕村民使用康樂中心,村民又指潘金鴻非法佔用中心旁一幅753呎的官地,並搭建一個舞台及簷篷。
地政總署表示,地政處職員視察期間,發現涉事牌照附近地點的政府土地建有一個未經批准的簷篷,面積約70平方米。地政處已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否則會採取進一步土地管制行動,包括安排承辦商清拆該簷篷。如發現佔用人及掌握足夠證據,地政處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會考慮檢控有關佔用人。
記者致電前村長潘金鴻的手提電話,惟一名自稱是互助會義工的男子代為接聽,指潘事忙。記者至截稿前未獲潘金鴻回覆。
明報記者 賴嘉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