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本地立法推國歌法 毋須過敏 林定國郭榮鏗促先諮詢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歌法》草案,特首林鄭月娥昨表明,國歌法可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推行,並會以本地立法形式推行。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關注有關法例會否對言論自由構成不合理限制,認為政府應作充分諮詢後才立法。公民黨郭榮鏗就質疑如何執行法例,以球賽作例,質疑播放國歌時是否要數萬人一同站立、是否要找數千名警察監察觀眾有否違法。
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不可能是針對香港」,又指曾徵詢律政司長,正因國歌法有些內容未必能完全在香港的法制內落實,故要透過本地立法來考慮如何做。她表示,當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便可展開。至於是透過港府直接公布還是以本地立法實施,她說「現在看起來和按以前的先例……我覺得都應該以本地立法來進行」,又指社會毋須對國歌法有「過敏反應」。
指國旗國徽法執法沒問題
林太說,香港已就國旗和國徽作本地立法,而執法過程中「沒有出現過什麼問題或什麼令人很擔憂的現狀」,認為社會毋須就「一件很理所當然、亦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之內,有關可以確保國歌受到尊重的法例,有過敏反應」。
郭問球賽是否找數千警監察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香港難將內地國歌法「整套搬下來」,國歌法的目的是要人嚴肅看待國歌,但香港的憲法同時保障言論自由,故什麼行為有什麼罰則,要小心處理。他認為國歌法在港實施時「未必需要有罰則」,即使有罰則亦可只罰款,毋須監禁。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昨與身兼律師的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同場出席港台節目討論國歌法。郭榮鏗以球賽作例,質疑國歌法生效後,播放國歌時是否要數萬人一同站立、是否要找數千名警察監察觀眾有否違法,而播放國歌時看手機又是否不尊重。
周浩鼎﹕損自由說法「危言聳聽」
周浩鼎說這些議題可以討論,但就個別情况猜測是言之過早,並指「不要太着眼講執法」,強調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大家尊重自己國家,故可用平常心看待,不需太多憂慮,亦毋須「危言聳聽」指會剝削自由權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預料,若審議過程順利,人大常委會可於後日通過國歌法,他稱不清楚常委會何時會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常委會下次會議於10月舉行,相信「愈快(納入)愈好」。國歌法草案列明,奏唱國歌時不得有不尊重行為,而在公眾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都屬違法。
民主黨和公民黨均未討論對國歌法的立場。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說,個人認為在目前政治氣候下,任何收緊異見聲音的做法都不會得到市民普遍支持,覺得國歌法是「不必要」。公民黨郭榮鏗亦認為政府在本地立法前,應就國歌法在社會作廣泛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