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談三子:判刑因違法 非政治主張
【明報專訊】「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非法集結罪被上訴庭改為判囚,引起極大迴響,有外國媒體質疑上訴庭的判刑受北京干預。律政司長袁國強今日在本報撰文解說有關案件,強調3名被告被定罪和判刑,「完全是因他們的違法行為,而非他們的政治主張」,冀本地及國際社會繼續尊重香港的獨立司法機構,避免提出絕無基礎的指控。
袁國強在文中表示,案件首次覆核申請是依據《裁判官條例》第104條提出,由原審裁判官處理。第二次覆核是依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提出,而覆核理據只限於原有刑罰「並非經法律許可、原則上錯誤、或明顯過重或明顯不足的理由」,「所有這些覆核理據只涉及法律議題。無論是檢控部門提出覆核申請或是上訴法庭處理覆核的階段,政治因素從來不是考慮範圍之內」。
袁國強說,非法集結一罪與舉行或參與集結者所宣揚的理念無關,重點是參與集結者的行為是否違法,強調3人非因其政治理念而被檢控。他指上訴庭改判的理據是法律上的理據,而非政治原因,又引述上訴庭的判案書,指「3名被告並非因為行使集會、示威或言論自由而被定罪和判刑。他們之所以被定罪和判刑,是因為他們僭越了法律的界線,以及他們嚴重違法的手段」。
梁家傑﹕應否覆核是政治決定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反駁,袁國強不明白社會對他最大的意見,是明知當中有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加上原審裁判官已說明三子並非暴力,「在這個情G下,他是可以申請覆核(刑期),但應否做這個決定?這個決定肯定是政治」。梁續說,袁國強是政治任命官員,「要明白法治精神要透過執法、判刑去反映社會原則、行事價值和人文精神,這些是政治東西」。他認為袁國強是可作出指示,茷葶F司不提出刑期覆核,「這個(覆核刑期)明顯是政治決定,但現時就推說是純法律問題,擺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