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夕,《明報》兩名記者採訪候選人李偲嫣有出席的「撐警大聯盟」活動,其間被在場多人包圍推撞受傷,更被搶去手機,明報事後報警。警方近日發信通知遇襲記者,指其中一名男子日前普通毆打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一年。明報職工協會回應「襲擊者受到法律制裁,表示歡迎」。 去年8月31日,當時為新界東候選人的李偲嫣出席撐警大聯盟自費晚宴時,現場出現她的競選單張,李偲嫣亦有在台上提示選舉日期及其競選編號。《明報》兩名記者晚宴後向她查詢詳情,隨即被多人包圍及指罵,《明報》攝影記者在混亂中被毆打,致頭及手腳擦傷,其載有現場片段的手機亦不知所終。警方經調查後拘捕一名59歲鄧姓男子。 記協:感高興 應更透明 警方近日發信通知遇襲的記者,指有關案件於6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結,被捕男子普通毆打罪成,被判監禁4個月,緩刑一年。 記協副主席岑倚蘭表示,對於有襲擊記者的人最終繩之以法感高興,認為此案可起警惕之效。 岑指出,今次是本港少有的記者遇襲案最終破案,「只需時9個月亦證警方辦案效率」。她表示,傳媒都關注這宗襲擊案的調查進展,警方處理上如能更透明度,通知受影響的人案件的審訊日期,以便了解,會更理想。 明報工會促續查記者遭警圍毆 明報職工協會昨歡迎「襲擊者受到法律制裁」,同時促請警方繼續嚴肅處理多宗記者採訪時遇襲的案件,包括去年旺角大衝突時,一名《明報》記者受警員暴力對待的事件。 協會亦呼籲社會尊重記者的採訪工作,不應干擾採訪。 去年2月初旺角大衝突時,一名《明報》記者採訪時表明記者身分後仍遭多名警員圍毆,事後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據了解有關投訴於3月底才交監警會跟進,現尚在監警會覆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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