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收錢發許可權 容商戶佔通道 違反地契 愉景新城撤合約鬧糾紛
【明報專訊】荃灣愉景新城去年10月底被揭涉佔用一樓(即地面)公共空間,原來商場三樓部分公眾行人通道亦被違契佔用。原「佔用」三樓行人通道的商戶披露,商場是以許可權合約方式,讓商戶月付萬多元後使用逾千方呎店外空間,該商戶遂以月租逾16萬元租三樓舖位,最終商場在爆出佔用公共空間前半個月(即去年10月中),以圍欄問題終止三樓店外使用權合約。工黨批評商場以許可權手法「賺盡」,商戶欠保障。
明報記者 阮秀君
去年被揭佔公共空間
愉景新城管理處發言人稱,地契未清晰界定商場內行人通道使用方法,去年9月向分區地政處查詢,11月獲書面通知要求清走三樓行人通道放置物,而通知商戶終止使用權前並未從地政總署得知該處使用權有問題,強調租戶沒依合約,所置圍欄可能影響行人安全,此為商場終止有關合約的原因,事件屬個別租務糾紛。
涉事商戶為室內遊樂場「智游天地E Cube Club」,其店前約1300方呎範圍曾以圍欄劃作遊戲區,置有大型蛋糕佈置。地政總署證實,該處為公眾行人通道,荃灣葵青地政處去年11月巡查發現被佔用,違反地契,故發警告信。
室內遊樂場失門外場地
「簽約時不知那處作遊戲區是違契。」智游天地負責人張小姐稱,能在店外設遊戲區是租三樓舖位的重要條件,因她本想租一樓舖位,並已付訂金及簽約,但交舖前一周,商場突指沒法出租,建議改租三樓現址,由於位置較差,商場提出允許她用店外指定範圍,租務部職員兩度向她提及商場內除已有的冒險樂園,不會有其他室內遊樂場,她遂於2015年11月起租用現址及使用店外地方,但商場陸續引入室內遊樂業務,更終止舖外遊戲區使用權。
「一開始營運已設欄柵,雙方爭辯換欄款式期間,商場突收回使用權是不合理。」張小姐說,去年8月換白色新欄柵被指高於1.1米及有尖角,其後她已澄清起初圖則資訊有誤,且新欄實際沒超過1.1米,亦沒尖角,認為指控無理,爭辯至10月中突收到商場終止遊戲區使用權,催促她搬走物品,至10月底商場即被傳媒報道違契佔用一樓公共空間,她懷疑兩者相關連。她指失去舖外遊戲區後,加上商場不停引入同類競爭者,生意受影響,要求商場賠償及提早終止租約。
商場:舖位舖外區合約獨立
愉景新城管理處發言人稱,合約訂明店外設施圖則須先獲商場批准,該商戶自置圍欄,補交圖標示圍欄逾1.2米高,底座部分過尖,可能危及小孩安全,兩度發警告信及電郵要求即時收起,但未獲理會,至10月13日發終止信,該商戶至11月10日清空該處。發言人續稱,該商戶舖位租約與涉事舖外空間的合約是兩份獨立合約,終止有關地方使用權不等同店舖租約同時失效,商場並無任何書面承諾不把場內其他地方租予其他兒童教育或遊樂機構,事件已交律師處理。
工黨批「賺盡」 商戶不受保障
揭發愉景新城涉佔公共空間的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質疑,愉景新城在釐清地契問題前就將公眾行人通道供商戶使用圖利是「賺盡」,他去年9月向地政總署查詢該商場有否違契,未知商場是否「聞風」作相應行動。他續說,事件印證商場以許可權合約形式批出行人通道,令商戶不受租約保障,一旦商場發現任何問題收回地方,商戶難以追討,或陷入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