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故不報警成朝流 拍視頻上網搶先機
【明報專訊】碰到公共安全事件,首要做的是什麼?警方呼籲民眾「先撥打911報案」,而非開手機拍攝,將事件上傳至社群媒體。
聖伯納丁諾縣(San Bernardino)警局日前巡邏時,不清楚為什麼Highland街上交通堵塞,直到他們看見「一名裸體女人走在行人道上,一旁許多駕駛拿著手機對該名女子進行攝影」。然而,當該名女子進入一輛車,抓住一名駕駛的頭時,該起事件瞬間變成威脅。
警局發言人Cindy Bachman說,警方當時並不清楚該事件是犯罪事件,因為「沒有一名駕駛拿起電話撥打911」。
南加州的警方與消防人員列舉一連串誤導性事件,他們認為民眾碰到火災或交通事故、衝突等事件,會先興奮的用手機記錄事故現場,發布照片至社交媒體,有時卻忽略尋求消防、警方協助。
河濱縣(Riverside)消防局局長Lucas Spelman說,當他看到新聞時,他也注意到,更多人用手機記錄事故消息,這些人用他們的方法將訊息公諸社會,但不是先打給911報案。Bachman說,人們很有社會責任感,想捕捉事發的瞬間視頻,但他們強烈敦促民眾在公共安全受到威脅情況下即刻報警,因可能有人受傷需立即救治,她呼籲「若您身為事故,涉及死傷的見證人,請關閉相機報警尋求協助」。
2002年手機多了攝影功能,人們記錄著生活中任何重要時刻,有新聞價值、歷史時刻,不斷的分享生活各方面。
一項研究也顯示,每十人中,有九人,整日全天無阻的拿著手機。然而,有些人想撥打911前,透過這些訊息發上臉書,卻是誤導的行為。Wyatt說,若視頻或照片提供犯罪、事故證據,這可能有價值,「但你不會想讓自己成為報復的受害者」。
托倫斯(Torrance)警局巡警 Ronald Harris說,若你看到什麼,有視頻作為證據是好的,但它卻不是正確報案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