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建議規定業主出租屋裝降溫設備
租客聽得爽 業主卻縐眉
【明報專訊】一份名為「減少社區及民宅應對極端炎熱天氣的脆弱性」(Reducing Vulnerability to Extreme Heat in the Community and at Home)的報告﹐建議安省政府修改建築條例﹐提高建築物自然降溫保持室內涼爽的水平﹐減少對空調的依賴度。報告還要求出租業主必須為沒有空調的出單位,提供室內降溫措施。
報告要求安省市政事務廳長考慮更新修訂「安省建築條例」(Ontario Building Code)﹐提高建築物自然降溫能力﹐為居民極端炎熱天氣下的室內生活創造涼爽舒適條件。報告建議﹕
•修改「安省建築條例」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對建築的影響﹐提高建築物的適應性和增加建築物抵抗極端天氣的能力﹔
•定期更新氣候變化的數據﹐包括計劃未來氣候變化對建築物的影響﹐作為執行建築條例的依據﹔
•鼓勵「被動降溫」(passive cooling)建築措施的使用﹐減少建築物的能量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檢查評估增加高幢建築物開窗通風降溫機會﹐但同時避免公共安全問題。
報告還要求出租業主必須為沒有空調的出租房提供室內降溫設施。
報告共同撰寫人、多倫多大氣層基金會(the Toronto Atmospheric Fund﹐ TAF)建築研究經理Ekatrina Tzekova說﹕「有很多方法能夠提高建築物的自然降溫水平﹐比如用新的革熱材料更新窗戶、外牆﹐在室內與外牆之間創造一個隔熱層。還有﹐對於有中央通風系統的建築物﹐配裝一個統一的冷氣輸送系統﹐而不是在每個房間安裝空調等。」
報告還指出﹐衛生局做的一份公眾調查發現﹐多倫多市大部分老舊單元建築物都沒有空調設施﹐生活在這些建築中的居民超過一半都患有與炎熱有關的疾病。
對此﹐委員會主席、市議員米哈維(Joe Mihevc)警告說﹕「如果省府不修改建築條例解決建築物降溫問題﹐考慮到未來幾年氣候將變得更加炎熱﹐那麼會給市民身體健康帶來可怕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