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管會要求無線通訊商 可向手機用戶發緊急警報
(14日加新社電)加拿大電訊管理機構說﹐所有無線通訊服務商﹐必須能夠向客戶手機發出緊急警報﹐它也設定實施該規則的截止期。
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下令﹐在2018年4月6日之前﹐任何在LTE網絡上的客戶﹐必須能接收現在透過電台、電視播出的相同公共警報。
這類警報包括﹕火災或洪水之類的自然災害、兒童遭擄拐的安珀警報(Amber Alerts)等。
委員會發言人瓦拉道(Patricia Valladao)在採訪中表示﹐「愈來愈多加拿大人主要依賴手機。人們隨身攜帶手機﹐不一定依賴電視或電台了解消息。」
阿省麥穆里堡(Fort McMurray)2015年發生大規模林火﹐城市疏散期間﹐大部分手機客戶接到阿省緊急管理機構的警報。
但無線警報並非強制規定﹐客戶要在手機上下載程式﹐或向省機構登記﹐才能收到報警短訊。
瓦拉道說﹐強制警報會發出特別響聲與震動﹐讓民眾知道﹐這不是普通的電郵或短訊。而手機屏幕上會出現英語、法語的標誌﹐顯示有警報進來﹐隨後便是警報的細節內容。
若客戶在受影響區域﹐信息才會傳送至手機上。瓦拉道還說﹐若客戶使用
漫遊功能﹐該警報系統也會起作用。比如說某人居住在多倫多﹐正在阿省度假屋休假﹐而阿省當地正發布龍捲風警報﹐那麼﹐信息也會傳輸至當事人的手機。
廣電管理委員會說﹐無線業界符合所有必要標準之後﹐它會宣布該項服務的落實日期。服務加拿大北部的衛星無線通訊將獲豁免﹐不必有規定性警報服務。瓦拉道也說﹐一些舊款手機﹐可能需要更新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