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爭寵物狗 鬧上法庭各分一隻
(哈里法克斯25日加新社電)一對伴侶分手﹐因寵物歸屬權打得不可開交﹐要交由小額法庭解決。
結果法庭下令﹐帶走兩隻寵物狗的女方﹐必須歸還其中一隻給前男友。
麥當勞(Matthew MacDonald)告訴斯高沙省小額法庭(Small Claims Court)﹐他在2011年時購買兩隻約瑟爹利犬(Yorkshire terrier)﹐當時他與「時分時合」的女友珀爾(Brittany Pearl)﹐居住在阿省麥穆里堡(Fort McMurray)。
女方作證稱﹐她從斯高沙省搬來﹐與麥當勞同居。兩人討論決定養狗﹐令她更有家的感覺。
麥當勞作證說﹐他原本打算只買一隻狗﹐但發現﹐一窩狗仔將只剩下一隻﹐於是乾脆兩隻一起買下。
他說﹐他與女友去年回到斯高沙省後和平分手﹐他保留兩隻狗﹐但去年11月珀爾來訪時﹐他允許對方帶狗外出散步。
審裁員理查森(Augustus Richardson)在裁決書中寫道﹕「但女方卻驅車返回阿省﹐與父親和兩隻寵物狗生活在一起。麥當勞發現後﹐勃然大怒。」
兩人之間惡語相向的短訊﹐被作為呈堂證據。
里查森寫道﹐同居人士可能將寵物幾乎視為孩子﹐他下令﹐珀爾向麥當勞歸還一隻狗﹐允許她留下另一隻。
里查森寫道﹐「同居關係的人士﹐罕見以契約方式規範其行為。我認為﹐在2011年4月時﹐他們的心中都在為對方考慮﹐據此推論﹐也希望讓彼此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