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後判刑「首虎」立功減刑
【明報專訊】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被判刑的高官、內蒙古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圖),早前已被獄方建議將刑期由終身監禁減為20年1個月,北京高級法院1月11日在秦城監獄法庭開庭審理該案,惟尚未公開結果。
表現良好獲獎 囚終身減至20年
財新網報道,56歲的蒙古族人王素毅是十八大後首名獲刑的「大老虎 」,2014年7月被北京第一中級法院裁定受賄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北京高院的減刑公示顯示,王素毅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教育,完成力所能及的勞動任務,確有悔改表現,2015年度獲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2016年3月獲重大立功單項獎勵,監獄建議將其刑期減為20年1個月。
2014年最高法院頒布新規,明確減刑、假釋案件須在立案後5日內公示,並應開庭審理職務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等的減刑案。去年最高法院又規定,對貪官減刑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