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恐嚇今「炸警署」 警提醒前線加強注意
【明報專訊】警察總部連日接獲數封恐嚇性電郵,內容聲稱某警署可能會遭放置炸彈;警方昨日向前線人員發出內部通知,提醒巡邏時加強注意,暫列「炸彈嚇詐」案處理。
電郵來自美國新加坡
消息稱,警方在本周一起接連收到4封帶有恐嚇字具的電郵,內容包括「我知道隨時N有炸彈在警署附近」、「可能隨時N有炸彈在警署附近,因為警察實在太衰」及「可能星期六不知邊間警署N有炸彈……」等字句,警方經調查已鎖定電郵來自美國及新加坡,正追緝發電郵者歸案。鑑於連日出現恐嚇電郵,警方為慎重起見,昨日透過各總區通知前線人員巡邏時加強注意,留意可疑物品及可疑人物,以防發生突發事件。
警方昨接受查詢時證實,警方於3月13日至16日接獲4個匿名信息,指有人將於3月18日(今天)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案件暫列作「炸彈嚇詐」,交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暫未有人被捕。發言人重申,警方有既定程序及適當的保安安排應對炸彈恐嚇。
有資深高級警官表示,警方已經掌握發電郵者的資料,包括網際網路協定位址(IP),網絡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調查;警官指出,過往警隊也不時收到一些「無聊」電郵,但像這次明言一個日期及警署會有炸彈的刑事恐嚇行為則比較罕見,由於未知歹徒真正目的及動機,加強警覺屬有需要,並提醒虛報炸彈屬嚴重罪行,切勿以身試法。
資深警稱事件罕有 罪成可囚5年
根據《公安條例》,炸彈嚇詐屬嚴重罪行,經簡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如經循公訴程序被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