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發展商捲款逃害苦140人 律師會判韓裔律師賠970萬
90次轉款1300萬 等同參與行騙非無辜
【明報專訊】受害市民多達140人,被捲走金額高達1300多萬元的北約克樓花捲款潛逃案在2014年爆發出來之後,令開發商可捲款的韓裔女律師趙美萊(Meerai Cho),繼上月在安省法庭認罪並被判處一項違反信托罪名成立,入獄3年半之後,昨日又被加拿大律師會(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的律師會法庭(Law Society Tribunal )判處剝奪律師執照,並且要向律師會的賠償基金補償最高達970萬元。
趙的代表律師在律師會法庭辯稱,她並非有意協助發展商騙款,而她也賣車賣樓,試圖償還此筆款項。
對於趙美萊的說辭,代表律師會控告趙美萊的公訴人戈弗雷(Ian Godfrey)並不認同,他提醒律師會法庭的主審賴特(David Wright)以及另外兩位審判員稱,趙美萊並非律師行業的新丁,她從事與地產相關的工作已有14年,雖然是第一次以開發商代表律師的身分參與其中,但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陌生。
但趙美萊卻違反法律的嚴格規定,前前後後分90次把1300萬元巨款轉給開發商李某,只能說明她即使已經對李某的行為有所懷疑,卻故意視而不見,等於是變相主動參與了這起捲款詐騙案。趙美萊的行為並不像她自己所稱的那樣,是無知被騙而被動地錯誤幫助了李某。
加拿大法律史上首例
再者,無論是公訴人和辯護律師都認為,趙美萊案是加拿大法律史上前所未有的案例,她背叛購房者的信托,令律師行業蒙羞,讓公眾對律師的操守產生懷疑,信心受到很大動搖。
由於趙美萊已經在安省刑事法庭上認罪,昨日在律師會法庭所做的量刑聆訊,主要是判定趙美萊的律師執照是要被強行剝奪,還是讓趙美萊自行上交,以給趙留下最後一點顏面。
之所以在趙美萊被認罪之後還出現這樣的波折,是因為趙通過其辯護律師魯德爾(William Trudell)向律師會法庭申辯稱,她雖然承認自己的確違法地將1300萬元巨款分90次轉移到開發商李某(Joseph Lee)的私人賬戶上,並最終導致這筆巨款無法追回,但她並不是有意地協助李某捲款潛逃,她只是誤信李某的謊言,以為這些錢會被李某用在工程建設上面,事後錢款都會如數返回信託賬戶中。
趙更聲稱,雖然她把巨款轉給李某,但她並沒有從中獲益,李某一分錢也沒有給她。而且事情發生後她追悔莫及,想盡辦法賣樓賣車也試圖想償還這筆錢。
涉案的爛尾樓名為Centrium in North York,位於北約克社區央街近芬治路的的黃金地段。該樓盤在2010年推出後,吸引了140多位買家,其中多數為華人,他們交付的定金金額從2萬元到70萬元不等。
2014年8月,開發商指定的管理樓花定金的韓裔律師趙美萊忽然宣布破產,事件於是浮出水面。
當時趙美萊聲稱,她因判斷失誤將定金打給了Centrium大廈開發商李某,導致買家血本無歸,1300萬元的定金被開發商挾帶私逃。
多倫多警方於2014年8月26日將63歲的趙美萊拘捕並控罪。律師會同時暫停了趙美萊的律師執照。
必須嚴判以挽法律界聲譽
聽取雙方的陳詞之後,律師會法庭主審官賴特基本採納了戈弗雷的意見。他在判詞理由中除了採納戈弗雷的上述意見之外,還指出趙美萊不但是李某的代表律師,也是眾多購房者相依賴的專業人士,代表了律師這個行業。如果對趙美萊從輕發落,公眾會對律師行業失去信心,對所有律師的操守和信用產生懷疑。
而且,該案的140多位苦主,多是來自亞洲的新移民,他們中的很多人是想給自己在加拿大一個自己的家,開始新的生活,但趙美萊的行為卻讓他們的夢想破滅。
有鑒於此,雖然趙美萊主動認罪且表露出悔意,且她的親友們都為她求情,但考慮到她的行為的性質十分惡劣,只能以最嚴厲的處罰即強行剝奪律師執照,才能挽回一些公眾的信心,維護律師行業的聲譽。
此外,對於本案的受害人,律師會的賠償基金(Compensation Fund)即將開始對受害人的賠償行動。至於賠付多少那是由賠償基金來運作,而作為整件事的關鍵人物趙美萊,則要向賠償基金賠付最高為970萬元的賠款。
戈弗雷向法庭指出,雖然趙美萊總Centrium大廈專款信託賬戶上從共轉移走1300萬元,但向警方報案並有據可查的,只有970萬元,剩餘的都沒有人來認領。
賴特也表示,他也知道趙美萊宣布破產,但還是要做出賠償的判決。
苦主之一Sherry女士在法庭外稱,賠償基金將在4月初舉行會議,決定是否賠償。
現在有人認領的是970萬元,這麼大一筆數,基金方面也會很難做決定。但現在刑事法庭和律師會法庭都判趙美萊有罪,這讓她和其他苦主多了許多信心。「在加拿大這麼一個誠信的國家,出現這麼一樁不誠信的大案,是不可接受的。」另一位苦主Jessica也表示,她當初聽到案發的消息時,整個人都呆住,覺得難以置信。此後追討押金的日子也很難熬,因為不知道能不能追回來。
在該案中損失了13萬元的,直到今天法庭的判決下來之後,才拿回一些信心,但也要看最後賠多少。
「而且我主張的是13萬多,但律師會那邊承認的數額少了1.7萬元左右,我們還要和他們討論。」
她表示,她原本以為加拿大不會發生捲款的事情,此事發生後,連對人的信心都喪失,因為她的律師向她信誓旦旦地保證,由律師來監管的信託賬戶,絕對沒有問題。但這個絕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還是發生,讓她感到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