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越裔男子以學生簽證來加求學﹐卻因女友懷孕而輟學﹐其女友雖屬加拿大永久居民﹐卻因一直領取社會福利援助﹐不合資格作擔保配偶移民。男子只好改以遊客身分留加﹐兩人婚後育有3子女。
及後﹐男子因家暴被捕﹐並被加拿大邊境局發現他逾期居留﹐要將他遞解出境。男子隨即以人道理由向法庭申請留加﹐並以等待法庭判決為由﹐向邊境局執法部申請暫緩執行遞解令﹐但後者的申請被拒﹐他於是向聯邦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聯邦法庭拒絕了上訴人的司法覆核申請。
案中申訴人為36歲的越裔男子阮氏(Khuong Ba Nguyen)於2004年持學生簽證進入加拿大﹐並於約克大學修讀經濟學位。求學期間﹐他曾多次往返越南與加拿大﹐直至2009年12月27日﹐他再次入境加國後﹐便未曾離開加國。
阮氏其後因女友懷孕﹐於是未待大學畢業﹐他便離開校園。其女友雖有永久居民身分﹐但她一直領取社會福利援助過活﹐不合資格為丈夫擔保移民﹐故阮氏輟學後便只能遊客身分繼續留加﹐這身分更一直維持至2014年7月15日。
同年8月11日﹐阮氏因涉嫌家暴而被多倫多警方拘控。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因此而發現阮氏逾期居留﹐遂向他發出遞解令。阮氏其後以人道理由申請留加﹐同時以等待法庭判決為申﹐要求邊境局執法部暫緩執行遞解令﹐但 被拒絕。
阮氏不服﹐就此向聯邦法庭申請司法覆核。阮氏指出﹐與太太育有3名不足6歲的子女﹐鑑於太太的英語能力有限﹐且她在加國又無其他親人﹐故自己便成為整個家庭的唯一支柱。
若讓他留加﹐他便可找工作供養家人﹐妻子亦毋須再倚賴福利援助。阮氏又指﹐他因涉嫌家暴﹐如今被迫與太太分開﹐但他承諾﹐兩人正努力修補關係﹐維持婚姻關係。如他馬上被遞解出境﹐3子女他日很可能便要在破碎家庭長大。
但邊境局執法部拒絕阮氏要求﹐原因之一是當局酌情延緩執行遞解令的權力有限。當局亦曾考慮申請人提及的人道理由﹐但當局認為﹐阮氏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若他被遞解出境會令妻兒難以維生的講法。因為阮妻與3子女均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可取得各種社會福利、醫療及教育等。
邊境局又承認﹐阮氏被解走﹐短期的確會擾亂家人的生活﹐但不會造成長遠傷害。因為家人既可透過電話或互聯網保持聯繫﹐妻兒亦可到越南探望。法官作出判決時表示﹐該條主要考慮兩因素﹐一是邊境局執法部的權力﹐一是當局拒絕申請的決定是否合理。
所得結果是﹐邊境局在延緩執行遞解令的權力確是有限﹐而當局又不負責調查阮氏提出人道理由的真確性。舉證的責任落在申訴人上﹐但案中的阮氏確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拒絕延緩執行令對當事人與其家人所帶來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