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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商在東涌稔園重建7幢村屋,以經營提供3萬多個龕位的骨灰龕場「東涌念園」,被指違反地契條款,遭地政總署收回土地,發展商興訟要求撤銷收地決定。高院昨頒下判辭,裁定發展商勝訴。法官表示地政總署認為發展商違反地契中「經營厭惡行業條款」並不合理。 原訴為建世投資有限公司;答辯方為代表地政總署的律政司。法官同意答辯方所指應對「厭惡性」採較廣泛定義,而非只有實質觸覺上冒犯才算厭惡行業。惟法官指出,署方稱附近村民不滿建骨灰龕的證據薄弱,涉案地點附近亦只有約5人居住,及該地帶早有骨灰龕和金塔等,居民一直不覺厭惡。 法官亦同意,原訴興建骨灰龕的計劃並沒造成區內交通和環境問題,及原訴已支付合理金額補地價,故地價也不會受影響,法官相信原訴一方業務不構成「厭惡性」。 【案件編號:HCMP2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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