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勞工法最低時薪15元 勞方資方觀點各異難共識
【明報專訊】由安省政府委任的一個顧問小組即將向安省勞工廳長斐廉恩(Kevin Flynn)提交一份報告,就如何對現行的僱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和勞工關係法(Labour Relations Act)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作建議。
安省的勞工團體和商戶團體對上述改革持有截然不同的看法,雙方在提高最低時薪和有薪假期等多項議題上觀點背道而馳。
安省勞工廳長斐廉恩指出,省府對現行的勞工法例進行重審,側重於千禧一代的勞動大軍,包括愈來愈普遍的兼職工作和合約工作。他還強調說,安省現行的僱傭法律是在上一世紀90年代制訂的,在已進入2017年的今天需要進行更新。
上述由省府委任的特別顧問已在去年7月發表了超過200項建議,主要為最弱勢的勞工提供保障。
這些選項包括:強制僱主向僱員提供有薪病假;將有薪假期從現時的每年兩周增加至每年3周;在計算超時工作時,起點從現時的44個小時減少至40個小時;強制僱主預先向合約僱員提供上班時間表;禁止或限制僱主在僱員開展罷工時使用替工;讓連鎖企業的僱員更容易籌組工會等。
工人維權中心(Workers' Action Centre)的組織幹事劉碚溪指出,安省的勞工團體早前向省府委任的特別顧問提出了多項改革建議,其中就包括每年至少3周的有薪假期;每年至少7天的有薪病假日;讓工人更容易組織加入工會;將最低時薪提高至15元等。
他說:「我們的主要訴求就是將安省的最低時薪提高至15元。安省經濟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消費不足的現象,只有將最低時薪提高,才能刺激消費,最終推動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
他又說:「以多倫多為例,生活開支非常高昂,即使安省的最低時薪調升至15元,也實在不算多。另外,阿省計劃在明年達到最低時薪15元的目標,為什麼阿省能夠做到,安省就不能做到?」
然而,安省華人餐館協會會長陳勇儀持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他指出,將最低時薪調高至15元是不切實際的。他說:「提高僱員的最低時薪,勢必將加重商戶的經營成本,最終是將成本的上漲轉嫁給消費者。一旦商戶無力繼續負擔高昂的成本,最終難以經營下去,僱員也將失去工作職位。」
他在談及有關每年至少3周有薪假期的建議時說,餐館業通常是在淡季讓員工輪流休假一周,一連休假兩周是有困難的。如果要休假3周,在排班時根本輪不過來,必須要聘請兼職員工來做替工,無疑加重了僱主的經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