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猶太人言論」 內部不擬處分 指言論沒打算公開 交員方協會處理
【明報專訊】兩個警察員方協會上周三舉行3萬多人出席的「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其間有警員上台發言時「爆粗」,又以「二戰時期的猶太人被納粹德軍逼害」比喻警員執勤時受到的不禮貌對待,言論先後被以色列及德國駐港總領事館發聲明指「不恰當」。據了解,警方內部不擬對有關言論作內部處分,將交由有關員方協會處理。
以色列報章亦報道
以色列主要報章《國土報》(Haaretz)昨亦有提及當晚的言論,以「不明智」(ill-advised)形容有香港警察自比被納粹德軍逼害的猶太人,指香港警隊面臨外交事件(faced a type of a diplomatic incident)。
有指警隊管理層為免事件發酵,將要求與以色列及德國駐港總領事館代表會面,盼親自解釋以息風波,警務處長盧偉聰昨出席活動時多番被記者問及有關跟進,但他未有回應。
據了解,警隊雖將檢視該發言的警員有否違反相關紀律,但面對內部紀律處分的可能不大,因警方認為當晚該警員發言的場合為「在私人地方舉行的私人會議」,其言論本沒有打算對外公開,故「極其量只可能違反會員守則」。
若確認「影響聲譽」 發言警或失代表資格
該發言的警員屬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會員代表,協會將於下月初的執委會中討論事件,研究有關行為會否觸犯會章規條。據知協會會章沒有就警隊會員訂立與言論相關的規條,將研究該警員的言論有否「影響協會聲譽」;如經執委會確認,該警員可能面對「除去代表資格」的後果,但仍可保留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會員的身分。
另外,當晚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沒回應有關會議是否合法,只說大會屬「非政治性、非公開」,即使議員亦不獲發言機會,籲社會不要「吹毛求疵」及「激化事件」,盼公眾給予警員空間「訴苦水」。
梁美芬倡辱警罪罰款代入獄
梁美芬昨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提及警方自佔領運動後成為「磨心」,被故意挑釁「篤住個鼻由頭鬧到落腳」,同意設辱警罪;又指有關刑罰未必須入獄,可能是罰款,舉例如強制汽車後座佩戴安全帶等法例,執法者向違例者發出「牛肉乾」罰款,讓社會提高警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自己曾為廉署調查主任,過去執法時亦經常遇上被捕者粗言以對,但要時刻保持專業,重申作為專業人員按法律執法,無論對方說什麼都不應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