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帖轟護理服務差 護士違操守罰款3萬
【明報專訊】沙斯卡寸旺省一名護士在臉書發帖子﹐為祖父抱不平﹐對他的長期護理服務質量表達不滿。護士紀律委員會為此事聆訊﹐認定她沒有專業操守﹐可能罰她付款3萬元。
註冊護士斯特羅姆(Carolyn Strom)說﹐如果她知道﹐她在兩年前發帖子﹐在社交網站批評她祖父的長期護理﹐會有這個後果﹐她就不會那麼做。
護士協會紀律周五在利載拿聆訊該案﹐斯特羅姆的代表律師戴維斯(Marcus Davies)、沙斯卡寸省註冊護士協會律師列佩奇(Roger Lepage)提出罰罰款建議。列佩奇建議﹐總共罰款3萬元。
斯特羅姆在2015年2月15日發帖子﹐在臉書提到剛去世的祖父在麥克琳(Macklin)一處長期護理設施居住的情況﹐批評職員缺乏同情心、教育不足。
沙斯卡省旺省註冊護士協會在2016年2月10日開始聆訊該案﹐它認定斯特羅姆專業操守失當﹐因為依照《註冊護士法》(Registered Nurses Act)﹐她在臉書發帖子﹐「有損專業護士聲譽」。
聆訊周五下午結束前﹐紀律委員會主席埃徹維雷(Chris Etcheverry)給斯特羅姆機會講話。
斯特羅姆說﹕「謝謝你﹐讓我說話。這是壓力大的兩年﹐有超現實的感覺﹐甚至不能想像﹐坐在那裡﹐聽人家評判你的生活和為人。」那是一段「很艱難」的日子﹐在經濟上、在健康上。
斯特羅姆說﹕「如果我早知道這個結局﹐我肯定不會那麼說﹐我肯定已汲取教訓。」
沙斯卡寸旺省註冊護士協會裁定﹐斯特羅姆有失職業操守﹐但說它的用意不是要斯特羅姆「封口」。
紀律委員會將很快提交裁決書﹐列佩奇說﹐斯特羅姆的處分應包括﹐在公開註冊系統正式訓斥她、進修﹐還要審視加拿大護士協會操守準則的專業標準。他又建議﹐由於斯特羅姆公開批評自己的專業﹐應下令她付罰款5,000元﹐加上調查和聆訊費25,000元。據悉﹐調查和聆訊費已積累到差不多14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