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在2004年曾發生港鐵列車縱火事件。2004年1月5日,六旬男子嚴金鐘於一列由尖沙嘴往金鐘站行駛中的地鐵列車內引爆燃燒彈,列車上逾1200名乘客緊急疏散,14名乘客吸入濃煙不適送院。
案發於早上9時許上班時間,65歲的嚴金鐘揹着背囊、帶着手推車和黑色袋進入頭卡車廂,在列車由尖沙嘴站駛往金鐘期間,突取出塞有報紙布碎的膠樽,再取出石油氣罐及點火焚燒,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助理秘書長的政務官季詩傑當時在車廂內,見狀大聲喝斥並衝前踩熄着火膠樽。嚴把燃燒彈拋到地上,引發一個石油氣罐爆炸,車廂內曾現火球,傳出兩聲爆炸巨響,幸乘客及時逃生,沒有造成大規模傷亡。
警方事後拘捕嚴金鐘,他承認縱火,表示因自己叫「嚴金鐘」,故在金鐘地鐵站縱火,曾寄出多封信件表達對社會憤恨,其後精神科醫生證實他有妄想症,於2006年被判罪成及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