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入行13年的小學男教師涉在班房向一名4年級生「叉喉」、「箍頸」及「扯恤衫」,被控兩項普通襲擊,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成立。辯方求情被告將失去教席,亦不可能再有退休保障,請求輕判。
官:案發兩年 接受事主忘細節
被告吳祖兒(35歲)准保釋至2月23日判刑。暫委裁判官屈麗雯指出,雖然事發至今已兩年,但不能因男童的供辭有部分矛盾而裁定他並非可靠證人。屈官又指出,此案是一對一案件,涉案男童X的證供相當關鍵。辯方早前結案時指出,X在庭上供辭與錄影會面供辭不一,對被告襲擊他的動作次序及細節前言不對後語,指他非可靠證人。屈官認為作供不是記憶測試,非要求證人要有完美記憶,再者案發至今已有1年半至兩年,因此X對某些細節有遺漏屬可接受。
屈官又指出,留意到辯方盤問時,也有讀漏X指被告襲擊他的動作,審訊時若X對案件細節記不清楚,X亦會如實表達,反映他不會有意隱瞞,為人誠實可信,遂決定接納X的證供,即被告因不滿X欠交功課,而兩度襲擊他。
辯方早前質疑案發時有兩名實習教師及一班同學在場,若被告真有襲擊X,應有人阻止,惟屈官認為即使無人制止,也不代表被告沒有襲擊X。
辯方求情指失教席退休保障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吳祖兒當教師13年,將失去教席,亦不可能再有退休保障,希望裁判官考慮X沒有重大損傷,輕判被告。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2月23日再判刑。
【案件編號:FLCC48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