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昨日宣布對民政部前任正副部長李立國、竇玉沛兩人的懲處結果,兩人被指「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分別被黨紀政紀處分。李被留黨察看兩年,由正部級連降3級至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竇則被黨內嚴重警告,提前退休。
可以說,兩人這種待遇,在十八大後受懲處的違紀官員中,已是最輕的發落,透露了中共治黨的新動向。
十八大後懲處最輕
自2012年習近平執掌大位、王岐山執掌中紀委以來,因涉各種違紀受查落馬的省部級或以上官員達140多人,絕大多數均開除公職、黨籍,鎯鐺入獄。
截至昨日,僅有11名官員被降職處分,可免牢獄之災,其中較著名的有前四川省長魏宏,他被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政治、組織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談話和書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被撤銷黨內職務,職位連降3級至副廳級非領導職務。
被降職者還有從副省級連降7級到科級的江西省委原秘書長趙智勇、由副省級連降4級到副處級的雲南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等人,這一現象被媒體稱為「斷崖式降級」。
王岐山批
「要麼好同志,要麼階下囚」
王岐山近年曾在多個場合感慨稱,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等同於反腐敗。他心目中的「四種形態」應是:黨內批評和自我批評要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他又說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况。
今次對民政部兩名正副部長的處分,是否反映了中共今後執紀的新動向值得留意,不過李、竇兩人畢竟沒有個人貪腐,只是對轄下的福利彩票中心前主任鮑學全、前副主任王雲戈貪腐案失職負責。而上月11日被中紀委宣布立案調查的甘肅省委常委兼副省長虞海燕,不知會否也能如此從輕發落。
既然李、竇兩人失職受處分,其上司國務委員王勇又是否會受牽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