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結識13歲少女邀約做愛 64歲祖父判囚2年並守行為
追到學校 女孩企圖自殺入院12次
【明報專訊】安省溫莎市一名祖父在網上結識一名13歲女孩﹐與她談論性幻想﹐隨後到女孩的學校找她﹐男子判監近兩年。
64歲的男子熱利納(Norman A. Gelinas)承認引誘兒童﹐存心犯性罪行。他服滿刑後﹐還要守行為3年﹐在性罪犯數據庫登記﹐其後10年受警方監控。
熱利納在兩個月的期間在臉書貼文﹐向女孩傳送露骨信息。他告訴女孩﹐他的名字是畢尤斯(Jack Bews)﹐想與她見面﹐發生性行為。
2015年4月某天﹐他打通女孩的手機﹐來到她的學校。女孩害怕﹐向老師、母親和警方揭露事件。
警方追蹤熱利納的信息﹐到他寓所的電腦(圖)。警員也蒐集到證據﹐顯示事發當天﹐他的手機位置確實在學校一帶。
助理檢察官貝索烈(Kim Bertholet)說﹐案件的證據非常有力。
熱利納初時不認罪﹐原定要出席預審。他後來認罪﹐免除受害人作證。
法庭聽取證詞﹐得知女孩在事件發生後入院12次﹐有自殺傾向。
法官迪安(Justice Lloyd Dean)在量刑裁決提到﹐熱利納對女孩造成的心理影響。
辯方律師喬依(Laura Joy)說﹐熱利納在犯案期間患有嚴重抑鬱症。他在童年時動手術摘除腦瘤﹐有學習障礙和神經系統問題。
法官問熱利納﹐在宣判前有無話說﹐他站起身﹐對女孩和自己家庭道歉。
據悉﹐熱利納有4名子女和7名孫子女。
法庭宣判﹐熱利納入獄兩年減一天﹐他獲保釋前關押的10天﹐以15天計。
法庭下令﹐熱利納不得聯繫受害人和她的母親﹐不能使用電腦﹐與任何16歲以下的人通訊。還有一項特別禁制令﹐禁止他在10年內去公園、公共游泳池、學校、日託中心或者社會中心﹐他不能與16歲以下的人一起工作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