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規範中成藥名稱 雲南白藥未來恐要改名
【明報專訊】國家食藥監總局日前印發《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規定在中成藥的名稱上,需以明確、簡短的方式命名,同時禁止冠上「靈」、「精」、「強力」、「秘製」等誇大及溢美用詞;另地名、人名、公司名亦不能夾雜其中。而政策不但適用於新藥,連舊有的藥名亦會受規管。有業內人士預料,政策生效後,或有逾萬種中成藥的名稱要面臨「洗牌」。
有關新規要求,中成藥的命名需以「科學簡明,避免重名」、「必要、合理」、「避免暗示、誇大療效」、「體現傳統文化特色」,四個原則為基礎。藥名應盡量科學、明確,並避免生澀及字數過多;不採用人名、地名、企業名,及代號;盡量避免採用含有「降糖」、「降壓」、「消炎」等藥效暗示;及禁止使用「寶」、「精」、「速效」、「禦制」等誇大、不切實際的用語。
據悉,在食藥監總局的網站中,只要輸入部分不能使用的字眼,就能檢索到幾千種含該字眼的藥品。其中,單是含有「靈」字的藥品,就能找到逾2000千筆資料。
有業內人士擔心,如按照新規要求,將有大量中成藥受到影響,「『風油精』就可能要改名,『速效救心丸』也不能稱速效,而『雲南白藥』含有地名也需迴避」。意味藥品的包裝、說明書、紙箱,及標籤都要更改。對一些「老字號」的品牌來說,口碑、品牌效應上的損失難以估計,很可能需花費大量人力、財力及時間來進行重新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