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兩警 涉泄謀殺案機密 交疑犯友人 討論證據 索金錢報酬
【明報專訊】廉署公署昨日起訴兩名警務人員及一名商人,一名警員及一名警署警長被控在一宗謀殺案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包括將案件機密資料轉交疑犯友人,兩人目前已被停職;另一名商人則被控協助及教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3人明日(22日)到法院應訊。
斬人案刀手亡 兩男子被捕
據了解,控罪涉及的謀殺案為2014年10月5日發生的尖沙嘴嘉芙中心酒吧斬人案,當時兩名分別18歲和21歲的男子在酒吧消遣期間被多人斬傷,其後警方在酒吧不遠處發現其中一名刀手重傷,該刀手留醫兩天後不治。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分別姓黃和姓鄧的男子,不過至今未見有關該案件發展的報道。
商人被控教唆
廉署昨日發出新聞稿,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並在警方提供全面協助下調查,昨落案起訴47歲警員李潤福和50歲警署警長葉國良,指他們涉嫌在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6月7日期間,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事情時,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同案另一46歲被告洪偉明是鋼鐵工程商人,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和促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3人明日將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現獲廉署准許保釋。
兩警隸屬不同區 已被停職
廉署續稱,李潤福於案發時為警員,隸屬天水圍分區,葉國良為隸屬九龍城區的警署警長,而洪偉明則是一所鋼鐵工程公司的負責人,李及葉涉嫌促致取得警方調查以上謀殺案的機密資料,又明知洪偉明會將該些機密資料轉交謀殺案疑犯,仍向洪泄露資料,又互相討論該些機密資料所透露的案件證據狀况和證據強弱,目的是建議兩名疑犯在調查時如何自處,以及為上述行為要求金錢報酬。洪偉明則涉嫌協助、教唆、慫使和促致李潤福執行公職時,與葉國良作出不當行為,包括與洪討論該謀殺案的證據狀况和證據強弱。
警方回應時稱,非常重視警務人員的操守和誠信,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警方一直推行反貪策略,又制定了誠信管理綜合綱領,並致力採取果斷行動杜絕瀆職和不當的行為,現時涉案的兩名警務人員已被停職,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評論。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案件涉及的事態嚴重,冀警隊內部日後多加注意以堵塞調查機密外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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