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院腎醫失德聆訊 專家指遲治療
【明報專訊】伊利沙伯醫院腎科專科醫生黃浩聲被指於2007至08年治療一名乙肝帶菌的蔡姓腎病病人時,疑未有處方預防性抗病毒藥物及提供相關藥物資訊,病人其後引發肝炎致肝衰竭,最後等不到換肝病逝。黃浩聲被控專業失德,醫委會昨繼續聆訊,辯方專家證人指當年醫管局並無指引必須處方預防乙肝藥,但認同被告在病人惡化6日後才作相應治療,拖延太久。
主席質疑惡化6日方治
辯方專家證人、腎科專科醫生鄭玉麟作供稱,該病人的乙肝乃低風險,事發的2007至08年醫管局沒有要求用預防性抗病毒藥物的指引,只需嚴密監控病人情G,亦毋須詢問肝科醫生意見,認為被告整體處理程序正常;即使是他自己去診治,也會按當時的指引做,如遇到高風險病人才會問肝科醫生或參考國際文獻。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向鄭提問,病人於2009年時肝酵素已急升,若發現病人有不適時應如何處理,鄭回應會先調查病情及商討治療方案,惟劉允怡質疑被告於病人惡化6日後才採相應治療,鄭玉麟承認時間拖延太久,自己一般會於1至2日內安排病人入院。有關聆訊將於明年1月26日繼續。
案情指本身是乙型肝炎帶菌者的病人蔡文超,於2007至2008年期間因腎病求醫,其主診醫生黃浩聲為他處方類固醇及免疫力抑制劑,但未有處方抑制乙肝的預防性抗病毒藥「拉米夫定」,病人服用類固醇後免疫力下降,並引發乙肝及肝衰竭,最終因等不及換肝,於2009年離世,終年42歲,病人家屬其後於2012年向醫委會投訴黃浩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