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建商判刑5年 家屬怒:這口氣吞不下去
【明報專訊】今年過年前的2月6日,南台灣大地震,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3人輕重傷,台南地院25日宣判,法官認定建築包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造成眾多被害人身心巨創、家園全毀,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處最重刑5年,併科罰金9萬元,家屬得知判決,氣憤的說:「這口氣吞不下去,一定會上訴。」
失去7名家人的李肅椊和截肢剩左腿的胞弟李宗典、失去4至親的潘皖玲、右眼失明陳翊庭等4人,25日到台南地院聆聽判決結果。
蓋章的官員沒責任嗎?
李宗典大姊李肅椊代表受災戶及家屬發表聯合聲明,她表示,判決無法換回最愛的家人及115條人命,當初蓋章的官員為何能全身而退?難道蓋章的官員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嗎?
李肅椊表示,台灣建築法規不嚴謹,無法保障人民財產安全,難道還要再出現第2棟維冠嗎?真的要用人命來換才有真相嗎?
將罹難家人的照片穿在身上的潘皖玲,她的丈夫黃振源、小兒子黃介塵、兒媳林亭均以及肚子中9個月的孫子,均不幸辭世,潘皖玲說,她到現在還是沒辦法吃好睡好,還沒有真正從傷痛中復原,「屬於我們的公平正義在哪?完全不能接受這種判決!」
潘皖玲說,身懷六甲的媳婦和來不及出世的孫子,原本是兩家人的期待,親家至今還是無法接受女兒去世,她將兒媳結婚照穿在身上,日夜思念逝去的家人。
家破人亡關20年都不夠
地震中失去寶貝獨生女的陳翊庭,右眼失明,丈夫林武重脊椎斷6截,夫妻都重傷,選擇賣掉房子,陳翊庭說:「這些人關個幾年後又假釋出來,但失去家人的痛卻無可抹滅」;她更強調,不要說判5年不能接受,即使判20年,也讓人難以釋懷。
合議庭嘆懲罰猶嫌不足
而儘管已判處最高刑度與罰金,合議庭仍透過判決書表達懲罰「猶嫌不足」之意。 判決書直指造成眾多人員傷亡的維冠大樓倒塌案,可以歸責為建築案件過程中,層層相依的人為重大過失,被害人家破人亡、情狀悽慘,並不是一般的業務過失致死案件可以比擬;且被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又互相推諉,否認犯行,未見悔意。
針對家屬不滿當初蓋章官員無責,台南市政府新聞處回應表示,檢調單位有行使調查權,針對官員有進行調查及約談,包括當初核發蓋章的現任工務局局長蘇金安等人,都曾接受約談,但檢察官均查無實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