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馬逃稅案重審 檢察官促判監
球星尼馬(圖中)加盟巴塞隆拿涉嫌虛報轉會費一案最近在西班牙法院重審,檢察官昨日提出,要求法官判尼馬入獄2年,以及罰款1000萬歐元。
尼馬2013年由巴西山度士轉會巴塞隆拿,球會官方公布的轉會費為5710萬歐元,其中4000萬歐元直接落入尼馬手中,而有4成尼馬擁有權的巴西投資公司DIS就只分得680萬歐元。不過,西班牙政府質疑巴塞公布的數字真確性,推算實際轉會費至少達8300萬歐元,DIS決定告上法庭。
巴塞今年6月繳交了550萬歐元罰款,避過了涉嫌逃稅的指控,但在檢察官堅持下,案件最近重審,而在周三進行的聆訊中,DIS代表就要求重判尼馬及其雙親各5年、巴塞前任會長羅素及現任會長巴杜美各囚8年,另外要求法庭判球會罰款1.95億歐元。
負責案件的檢察官,在庭上就提出判尼馬入獄2年兼罰款1000萬歐元。不過,根據西班牙當地法例,當無案底的犯人被判2年或更短的刑期,有權申請假釋,換言之若尼馬最終被判罪成,而被判刑期為2年或以下,也毋須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