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追贓 汪家跨海護產
【明報專訊】特偵組為追討拉法葉艦案不法所得,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海外資產美金9.6億,折合台幣300億元,人在海外的汪妻葉秀貞、長子汪家興,日前跨海聘請名律師宋耀明出庭「護產」。
北院訂16日首度開庭,特偵組將與宋「鬥法」交鋒。
據《中時》報道,最高檢2000年調查拉法葉艦案,2001年得知瑞士司法機關凍結汪傳浦家族帳戶,同年12月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查出汪與前海軍上校郭力恆收受鉅額佣金。最高檢自2001年起向瑞士、列支敦士登、奧地利、英屬澤西島、盧森堡、英屬曼島請求扣押境外帳戶61個,凍結8億2070萬美金。
時至今日,汪家被凍結資產加上孳息已高達美金9億6975萬1764.31元,折合約300億台幣,300億元相當於法務部一年預算,因此台方急切想追回。
今年7月《刑法》沒收新制上路後,特偵組向台北地院聲請沒收汪傳浦家族海外資產美金9.6億,將等法院裁定沒收確定後,陸續向瑞士6國及地區提出司法互助返還。由於特偵組預定明年裁撤,因此特偵組向法院聲請沒收汪家海外資產成「最後任務」,特偵組16日將派負責本案司法互助的檢察官柯宜汾、杜慧玲,會同北檢公訴檢察官共同出庭。
法界推測,拉法葉艦案訴訟爭點可能包括金額認定及追訴權時效。其中,本案追訴權時效,有部分在2023年屆滿,另部分於2024年屆滿,若汪家以拖延訴訟的手法,致本案裁定無法在追訴權時效消滅前完成,瑞士等國有可能把凍結的300億台幣返還汪家。
另雖然特偵組聲請沒收金額為9.6億美金,但最高法院在郭力恆收賄案中,認定拉法葉艦佣金3.4億美金及法郎476萬多元,由於金額差異,勢必成為爭執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