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沒收通知終止調查
【明報專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指出,議員林卓廷稱廉署調查特首梁振英及UGL案是「揣測性」及「誤導性」。不過,兩年前就此案到廉署投訴的新民主同盟沙田區議員李世鴻說,質疑林鄭「刻意以語言偽術誤導公眾」。廉署回應不評論個別事件。
舉報人批林鄭語言偽術
於2014年10月初到廉署舉報的李世鴻說,當年舉報後約兩周內便獲調查主任接見錄取基本口供,兩年來並沒收過廉署任何通知指有關調查已終止或完成。李又說,過往亦有向廉署舉報其他貪污投訴,「做唔做到、點解做唔到,至少都會有電話通知」。
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說,廉署展開調查後一般不會向舉報人通知進展,但至調查尾聲時,不論檢控或因證據不足要終止個案,亦會向舉報人交代。
查對林鄭的言論表示「難以理解」,指《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列明,連廉署人員在內的任何人,不能透露廉署的調查對象及細節,「廉署自然不會知法犯法,向外確認正作調查」;而據《廉政公署條例》,除行政長官外,廉政專員不受他人指示和管轄,查錫我認為政務司長亦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