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劉小麗大專生﹕正商會否加碼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後,如要取消已宣誓議員的資格,可根據什麼程序或法例?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指出,監誓人的決定可被司法覆核,屆時法庭要判斷是否推翻監誓人的決定。戴認為,若同時令15名議員喪失資格,而立法會大會法定人數為全體議員一半(即35人),補選前流會風險很大。
倘少15議員 流會風險增
此外,基本法79條列明7種導致議員喪失資格的情况,立法會主席可就該等情况宣告某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其中一種情况是「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對於什麼人有權提出引用基本法79條,戴耀廷認為應按《立法會議事規則》行事。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早前入稟司法覆核劉小麗的議員資格,被問會否再覆核其餘宣誓「加料」議員的資格,莫說正與律師商議中。
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上月也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聲明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過程不符法律,並已喪失議員資格。